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美丽乡村工程已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岚交建村建【20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元。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美丽乡村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工程为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p://zjt.fujian.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1 月20 日至2020年1 月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至平潭县海坛金座3号楼3单元207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2 月7 日10时00分00秒,地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潭县海坛金座3号楼3单元207)。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156*****666,130*****666,传真:/

联系人:高先生,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海坛金座3号楼3单元207,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工。


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美丽乡村工程

澄清和补充通知01

各投标人:

根据“国办明电【2020】1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对本项目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2020年1月20日9:00时至2020年2月10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2月12日17:00时。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2月18日10:00时。

4、原招标文件中“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项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修改为:①工程款按进度支付至每期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②完成交(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批复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不存违约行为的情况后支付。

本答疑通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答疑通知规定为准。本答疑通知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4日


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美丽乡村工程

澄清和补充通知02

各投标人: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二)》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服务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对本项目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2月26日10:00时。

本答疑通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答疑通知规定为准。本答疑通知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平潭县东庠乡湖边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美丽乡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