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前陈区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杨林村污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流域前陈区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杨林村污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1-1005
1.招标条件
浦阳江流域前陈区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杨林村污水管工程)已由浦江县人民政府以浦政办发〔2010〕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杨林村污水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杨林村污水管工程,DN225~DN300 HDPE污水管总长约2900米,DN160 UPVC污水管2400米,工程预算投资额约124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沟槽开挖与回填、管道安装、污水检查井砌筑、路面拆除及修复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杨林村。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应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1.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3.1.5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1.6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浦江县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实行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0 月 14 日~ 10 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购标。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份,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
5.注意事项:本工程投标人放宽到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江县黄宅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和平南路18号供销大楼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 ****-********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女士 电话: ****-********
2011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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