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高原河谷运动休闲营地(一期)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虹口高原河谷运动休闲营地(一期)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虹口高原河谷运动休闲营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虹口高原河谷运动休闲营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己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11]6号” 和“都发改审批[2011]284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虹口高原河谷运动休闲营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都江堰市虹口乡高原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3206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绿化面积33680平方米,道路面积10181平方米,景观渠长700米,河流渠长600米,管线敷设总长4500米以及水上运动娱乐设施项目。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已完成2个与招标项目规模性质类似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2008年以来至少已完成2个与招标项目规模与性质类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6施工标段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7监理标段项目总监: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8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9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3.10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
3.1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0 月 14 日至2011年 10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7:00 时, 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滨河小区综合楼)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11 月 7 日 9 时 40 分,地点为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都江堰市建兴路24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
色路五冶大厦B座27楼
邮 编: 610015
联 系 人: 晏小姐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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