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保障中卫南站公交运行线路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中卫市保障中卫南站公交运行线路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卫发改发[2019]24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市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保障中卫南站公交运行线路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建设规模:更换滨河路南路、宣和街、镇罗街、常乐街等12条路标志牌,安装钢

护栏。其中拆除单柱式标志76个,安装单柱式、悬臂式77块,安装

钢护栏1254米,安装钢筋砼活动隔离墩330米。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0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3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中卫市新区

邮 编:755000

联系人:杜明

电 话: ****-*******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联系人:陈佳

电 话:181*****5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线路 运行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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