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水毁修复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对
丹东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水毁修复项目(项目编号:DDZC********1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丹东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水毁修复项目 |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4、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 否 | 1、 自动雨量监测站 : 雨量信息采集设计主要包括雨量监测场地和雨量传感器选择,满足《降水量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修复的自动雨量监测站设备主要包括翻斗式雨量传感器、遥测终端、通信终端、电源系统以及避雷系统,实现雨情信息的自动采集和自动传输。自动雨量监测站为有人看管、无人值守的管理模式,实现雨情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支持定时自报式、自报—确认、查询—应答相结合的遥测方式和增量加报的工作体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数据传输通信方式采用GPRS/GSM方式,GPRS为主信道,GSM短信方式为备用信道,当GPRS方式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切换GSM方式,确保信息传输信道的畅通,自动雨量监测站采用太阳能浮充蓄电池方式供电。 | 44个 |
2、 自动水位站 : 设备修复包括更换RTU、超声水位传感器、蓄电池等设备,基础修复包括更换安装设施、避雷系统等基础设施及附件。自动水位站点为有人看管、无人值守的管理模式,实现水情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支持定时自报式、自报—确认、查询—应答相结合的遥测方式和增量加报的工作体制,且能够实现一发多收的方式同时传输至县级水利部门和市水文分局监测预警平台。 | 16个 |
3、 监测预警平台系统 : E5-2620 V4(8核2.1GHz)×1/16GB DDR4/1TBWin2008 R2简中标准版内存:64GB; 硬盘:3块1TB以上; 双接口 1GB 网路接口卡; 机架式结构,2U ; 电源:高效能550W铂金1+1 冗余电源; 电源电压 200-240V/50Hz;本项目监测预警平台系统除达到上述技术参数要求外,还需要满足能搭建已建设的山洪灾害防治平台的技术要求,更新现有山洪灾害软件,及跟省防软件系统对接。 | 3处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78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78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
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2月
17 日
08:30 时起至
2020年
2月
21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报名联系人:刘艳平,报名咨询电话:
132*****199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购买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地址:
********78@qq.com,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致电
132*****199联系索取采购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待定,届时会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投标供应商。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待定,届时会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投标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年
2月
14日 至
2020年
2月
21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项目联系人:都兴伟 联系电话:
138*****815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141-2号北方宾馆309室
项目联系人:刘艳平 联系电话:
****-*******、
132*****199 传真:
****-******* 邮箱地址:
********78@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00897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2月14 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