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
招 标 公 告
按照杞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杞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杞县城管局委托,就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杞县城管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
采购招标编号:QC〔2011〕18号
三、施工地点:杞县东关垃圾处理场北侧
四、招标内容:
1、杞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具体包括:签订合同后按照施工图,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集成,成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渗滤液处理设备车间、配套构筑物(池)、房的建设2、项目全过程(含保修期)监理。项目计划投资额约550万元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施工标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需具有国家认证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六、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杞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部(杞县建设路西段)。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施工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整;
八、开标地点:杞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九、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外省进豫企业需持有省建设行政部门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上述材料均要带原件备查,同时带盖有单位公章(红印)的A4复印件二套。
2、潜在投标人(携带公司介绍信原件二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印、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等证件)须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6房间,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7*****9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8-*******
杞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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