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交通13号线PPP项目(资格预审阶段)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轨道交通13号线PPP项目(资格预审阶段)公开招标公告
为积极推动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引进优质轨道交通运营商,提高深圳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以PPP模式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深圳市轨道交通13号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决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采购人(以下简称“采购人”),负责本项目的具体采购事宜。本项目分为两个阶段来招标,第一阶段为资格预审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招标阶段。
现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深圳市轨道交通13号线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或“投标人”)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阶段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深圳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圳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以下简称“13号线”)是支持后海中心、留仙洞总部基地、光明新城等重点建设地区发展的中部地区南北向骨干线。线路南起深圳湾口岸站,北至上屋北站,全长约22.4公里,设站16座,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设一座停车场,内湖停车场位于内湖公园南侧和东滨路北侧。
13号线分为A、B两部分实施,其中A部分投资额约为202.7亿元,约占建设工程总投资的78.8%,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B部分为除A部分以外的建设内容,投资额约为54.5亿元,约占建设工程总投资的21.2%,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及铺轨工程等。具体投资以正式招标阶段招标文件为准。
择优选择财务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投融资经验丰富、轨道运营服务水平高的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13号线B部分的投资、融资、设计和建设,及13号线全线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及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重置、改造和追加投资,并取得客运票务收入和非票务收入。政府根据约定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公司进行合理补贴。
本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合作期指自《PPP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开始全线初期运营日后第30个周年结束之日的期间,分为建设期和经营期。其中:
建设期从《PPP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为3年;
经营期从开始全线初期运营日起,期限为30年;
约定全线初期运营日为2023年1月1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资格预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查询截图)。
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正式招标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申请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申请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7)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8)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及咨询的;
(9)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10)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
(12)本公司的职工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吊销营业执照、被限制或禁止开展经营活动、被责令停业的;
(14)被暂停或取消资格预审申请资格的;
(由供应商在《资格预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2联合体要求三、 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请于2020年02月14日至2020年03月09日9时30分,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成功发送至邮箱gdb@sz.gov.cn(以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联合体意向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牵头方等主要内容,联合体各方应签字盖章)。
3.报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以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1)的资料。
(2)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请于2020年03月09日9点30分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答疑事项
2020年02月26日 00: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疑问。2020年02月28日 18:00 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四、资格预审阶段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2020年03月09日 09: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20年03月09日09时30分;
(3)资格预审评审地点: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逾期递交、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方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所有符合要求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有资格作为投标人参加后续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资格后审,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投标程序。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sz.gov.cn/)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为15个工作日。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本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建设期履约保函为3亿元人民币,运营维护保函1.5亿元人民币,移交履约保函3亿元人民币,采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的形式。
采购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 |
邮编:518000 |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 | |
联系人:赵阳 | ||
电话:******** | 注册咨询:******** | |
传真:******** | ||
电子邮件:gdb@sz.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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