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条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
2.2 工程地址: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紫荆山南路与新老 107 连接线交叉口东南角。
2.3 建设单位:铁道警察学院
2.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5项目概况:
单项工程名称 | 总建 筑面积 | 地上面积 | 地下面积 | 结构形式 |
行政楼 | 20187.49 | 12091.97 | 8095.52 | 框架结构 |
会堂 | 9446.14 | 9062.05 | 384.09 | 框架结构 |
后勤服务楼 | 10545.77 | 10545.77 | 0.00 | 框架结构 |
图书馆 | 21840.11 | 21452.35 | 387.76 | 框架结构 |
教学楼 | 25596.81 | 24809.28 | 787.53 | 框架结构 |
总计 | 87616.32 | 77961.42 | 9654.90 |
此工程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须根据图纸自行核实。
2.6 分包形式:专业分包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场环境请投标人自行查勘(联系人:常成158*****983、有关技术及方案问题请咨询:许瑞杰182*****792 )。
3.2本工程挖土平均深度约4.6 米,土方总挖方量约12.2万m3,回填总方量约7.9万m3。
3.3中标人的生活宿舍、食堂由招标人统一设置(缴纳住宿押金、就餐费用自理),食堂由第三方竞标经营,中标人必须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严禁在生活区的任何部位私自设置食堂。工人宿舍按700元/月/间计收房租,房间用电按每度1.15元计算。进场前,分包人缴纳房间及电费押金各1000元/间,否则不予入住,承租日自分包人拿到钥匙起计至退场日止。食堂、生活区卫生间、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摆放整齐无损坏有标识。生活区宿舍招标人均不提供安装空调。投标人必须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安装宿舍房间电表并充电交费后方可使用220V电源。生活区宿舍房间内床铺等生活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生活区由招标人指定物业公司安排专人打扫,物业费用按每个房间每月60元由投标人在每月底现金缴纳项目部。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本工程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从投标单位中确定1 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4.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图纸及变更范围内所有土方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基坑内大面积土方开挖(开挖至基础底板底设计标高以上100mm)、土方场内倒运、装车、场内倒运堆土或回填、土方场外运输、基坑土方回填(含外购土方及运输);挖湿土、淤泥质土、泥浆、地下废弃物如:混凝土基础、管道、垃圾及相应挖出物的场内倒运、装车及外运;土方开挖、运输及回填过程铺设以及维护出土临时道路、钢板铺路(含租赁费)、砖渣焦渣或碎石铺路(含材料费)及临时道路废渣外运等;土方开挖、运输及回填过程中湿作业洒水喷淋、裸露土覆盖、土方车辆密闭覆盖清洗、挖土运土道路清扫洒水喷淋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达到河南省、郑州及新郑市渣土、扬尘治理相关最新标准规定要求(周边关系的维护及协调、现场喷淋塔的设置按附件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人员(水源招标人负责);零星工程所用机械等分包人为完成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内容所需要的所有内容。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设计的变更有权调整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与土方工程有关的施工、机械、辅材、竣工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安全文明施工、资料整理(资料整理完成后由承包单位检查验收并汇总)和工程保修等全部内容,以及满足施工方案、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等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等工作。临时水电及照明必须满足现场工程作业要求并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注:现场土方多数为场内倒运,少量外运,可以现场勘察。另如土方中挖出砂子,我方自行处理。)
包括各项工作工完场清、成品保护以及清理所产生垃圾至工地指定地点、施工有关的所有安全防护工作、标准化加工区的搭设(包括骨架安装、油漆、标识标语安装等)、施工有关的所有零星用工(此部分配合工作费用包含在其它分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费用)、配合其它单位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此费用包含在其它分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包人的实际施工能力及建设单位工程设计的变更有权调整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程设计的变更,造成做法变更、工作量或工作范围调整的,以实际调整为准,中标人无条件接受。
关于绿色施工管理及绿色施工管理目标:详见附件《绿色施工管理协议书》和《绿色施工管理目标》
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达到河南省、郑州及新郑市扬尘治理等环保相关最新规定要求,包括并不限于:《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郑州及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相关各级政府环保检查标准条例。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各单项综合单价中。(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扬尘治理等问题,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处罚,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招标人对分包人下发的任何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等的整改通知及罚款单,分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如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提出相关书面意见,否则无论分包人是否同意签收,视为分包人已无条件认可相关整改通知及罚款单。分包人对招标人下发的任何整改指令未能迅速执行,经招标人催促后仍未执行的,招标人可另聘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另加200%的管理费用从应付分包方当月的款项中扣除。
4.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目标: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或“中州杯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场内土方开挖及外运至场地外,所有土方施工后形成的场地应达到相应标高、平整程度及甲方要求,满足甲方后续工作的需要;挖土过程中要注意对桩基的保护,严禁挖断桩。整个土方开挖及回填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达到河南省郑州及新郑市渣土、扬尘治理相关最新规定要求,如《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郑州及新郑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及各级政府环保检查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并符合招标人土方工程施工方案相关要求、《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以国家、河南省及地方现行的以及其它土方相关工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设计图集、验收标准,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及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4.4工期要求:要求投标人保证合理组织相应挖土运土机械、车辆,挖土机械及运土车辆数量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分区施工及总进度计划工期要求,保证每天至少挖土方m3,按招标人计划要求每天保证出土工程量,满足总工期天要求;按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各区域楼号土方分项工程具体开工日期及总工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及最终下发的进度计划要求为准。
投标人若达不到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工期,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每天保证出土工程量,每拖延一天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一天,扣除100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见合同文件);备注: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异常恶劣天气雾雨雪、冰雹、大风、高低温天气等;停水、 停电;节假日;各项停工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治理检查、政府大型会议活动、政府及公司各级各项检查、创优、观摩 、学习、评比等;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政策变更、现场材料供应等各项不利因素影响。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5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职责,保护好施工区域的水质量、土地质量、空气质量及社会环境质量等,对施工区域动植物和植被、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作业过程中要严格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清场,符合河南省、郑州及新郑市土方工程相关规定要求,《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及各级政府环保检查标准等,若施工过程中挖土、运土、湿作业喷淋洒水、密闭、覆盖、清洗等达不到政府相关规定而受到政府相应处罚,投标人无条件接受处罚并第一时间按要求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保留相应索赔权利;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地要求;临边洞口的防护,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对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遵守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人数在50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C证);人数在50~200人,配备两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C证);200人以上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C证);安全员纳入招标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由招标方直接管理、安排、配合检查现场安全并按招标方要求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标人若未按要求进行配备安全员,每缺少一名安全员,招标人将每月从进度款中扣减8000元/人作为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的费用。
工人安全帽、反光背心项目部统一购买、发放按照购买价由各劳务公司和施工班组承担费用从过程结算中扣除;按照管理人员白色、施工人员黄色、特殊工种蓝色配备。
工人安全反光马甲(春秋)和背心(冬季)要求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不能执行的强制退场。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男工超过60周岁,特殊工种及女工超过55周岁务工人员。
若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农民工到招标人项目部或公司恶意讨薪事件,按一人次壹万元,3~10人次则按每人次贰万元,十人以上则按每人次叁万元进行处罚。若发生分包人农民工到业主或政府部门恶意讨薪事件,则按每人次伍万元进行处罚。以上处罚凭工人讨薪登记记录计算,由招标人直接从分包人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每起恶意讨薪事件要求分包负责人接通知后2小时内积极协商解决,若因分包人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态恶化被政府或新闻媒体通报、处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分包人将被强制退场并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4.6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除招标人提供基坑周边喷淋供中标人使用外其余)施工中涉及的基坑周边喷淋塔、主材及辅材、机械及满足扬尘治理要求的雾炮机均由中标人采购和提供,中标人采购材料和设备时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并经招标人认可方可进场。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招标人供应材料的进场后,存放在项目部指定堆场,由双方各派材料员共同验收并交由中标人保管,管理办法遵照《中建八局三公司中原公司项目物资保管领用办法执行》。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班组长、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工人劳资管理员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同时,如原管理人员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中标人更换管理人员。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或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该管理人员,并承担相应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50000元/人次、更换其它项目管理人员5000元/人次。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
4.8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土方工程施工资质及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安全生产资质、所用机械及车辆牌照等符合政府要求的企业。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招标人将现场查验,未携带、携带不全或有涉嫌造假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4.9用工管理:由投标人提供管理,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办理进退场手续,提供所有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及照片的电子文档、自带的机械设备验证资料,自行办理居住证及有偿办理门禁系统出入证,并保证现场具有满足施工进度的劳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数量,所有退场人员必须上报项目部并经许后方可退场,私自退场按相应规定处罚。
4.10 劳动合同签约率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操作工人持证率100%。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并按指印,一式两份,交由招标人保管一份。每月25上报上次工人工资支付证明(包括工人名册、工人已签字的已发工资表,并由分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否则招标人可不予支付。
4.12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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