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招标公告
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招标公告
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函
(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g********-1
建设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察局八一一地质队;招标人:安徽三乐门窗幕墙工程公司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清单:6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约3919㎡,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1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施工图纸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图纸另附。
○2品牌必须采用下述品牌之一: 中航三鑫、江苏奥蓝、威海蓝星、浙江玻璃 。
3、质保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工期要求: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同时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供货完毕,每推迟一天,按5000元进行处罚。
5、售后服务要求
在供货期内,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招标人的要求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备具所采购材料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经销单位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该生产厂家的产品投标将被拒绝)。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工程施工时期内)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本次询价采购报价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不变进行填报各项单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作为评标依据。结算时,以所报的材料单价×相应的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 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货物的出厂价、招标人根据需要进行颜色调整的费用、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相关服务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5、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总报价限价为 102 万元,高于此报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及“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3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1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3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滁州市开发区花园西路81号林业大楼九楼第一开标室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代理公司),未缴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0月23日 17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交纳情况。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价无效。保证金交纳地点及方式如下:
户 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 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 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由招标人3人组成的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人。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或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等,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解释,若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招标人可以不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www.czzbcg.com)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规格品种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填报的品牌不符合要求的。
投标人报价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不变进行填报单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申请并经市招标局批准后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4、招标人对中标人下发材料供应计划,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安排其他材料商进行供货。中标人合同履约完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1年10月18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dfzb@126.com(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1年10月19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报价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精神,按照“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小组为指导,现对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玻璃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1、建设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察局八一 一地质队;招标人:安徽三乐门窗幕墙工程公司
2、材料采购质量要求:
○1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施工图纸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品牌必须采用下述品牌之一: 中航三鑫、江苏奥蓝、威海蓝星、浙江玻璃 。
3、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分类堆放整齐。
4、工期: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供货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36小时内将所需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材料进场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审计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否则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现场外。连续二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付款与结算:
付款: 无预付款,玻璃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付清。
6、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风险责任:
乙方应充分考虑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即施工工期紧,材料品种、规格多,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施工现场,否则造成总施工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施工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施工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9、其他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监理方、审计方、施工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十、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采购项目清单附后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滁州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报价书
致:(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货物的交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所供产品质量达到标准。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函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元) |
1 | 6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 | m2 | 3919 | |||
2 | 合计 |
1、综合单价包括货物的出厂价、招标人根据需要进行颜色调整的费用、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相关服务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总报价是指每种规格型号的货物的综合单价与其数量乘积之和(如总报价计算错误,评标小组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八一一地质科研中心幕墙玻璃采购项目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建设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察局八一一地质队 招标人:安徽三乐门窗幕墙工程公司 经 办 人:夏林彬 联系电话:139*****316 (单位盖章) 2011年10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守东 李小丽 联系电话: ****-******* 139*****716 、150*****856 (单位盖章) 2011 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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