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内外部观测工程及运行管理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汤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内外部观测工程及运行管理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省汤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内外部观测工程及运行管理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
[ 招标单位: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
招标代码:********040061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汤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农经【2011】789号文件《关于辽宁省辽宁省汤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招标人为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内外部观测工程及运行管理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汤河水库坝址位于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境内。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0年一遇。汤河水库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招标范围:内外部观测工程、大坝安全实时监控与预警系统、水雨情遥测预报与调度系统、全景视频监控系统、会商系统、运行管理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集成、技术培训、维护及系统运行等工作。
计划工期:3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咨询甲级,同时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设计论证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元),且具有2005年1月以来已完工的大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经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且具有2005年1月以来已完工的大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施工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新楼312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业绩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获取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新楼312室(未进行投标报名的或投标报名不合格的不予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新楼31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
地 址:辽阳市中心路9号
联 系 人:郑春成 常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新楼
传 真:***-********
联 系 人:周博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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