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监理(LJG20-002)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监理(LJG20-002)的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监理 已由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规划【2017】1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LJG20-002

建设地点: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4号南面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773.85平方米,包含业务用房1栋、安检用房1栋,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582.76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516.85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29.4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689.80万元

监理服务为:56.52万元

要求工期:工程施工工期:380日历天,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418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单位向招标人承诺的标准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合同包含的范围为准。

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勘察阶段: □勘察管理

设计阶段: □设计管理

施工阶段: t质量控制、t进度控制、t造价控制、t安全生产监督管理、t合同管理、 t信息管理

保修阶段: t保修管理

设计单位:广西华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柳州市建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者[综合监理资质]资质。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并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 3 个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2月26日 17 时 00 分止;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可以登陆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的“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注: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程序及注意事项请查阅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类项目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手册》(www.zfcg.gov.cn/0802/92336.html)。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须于 2020年03月1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柳州航银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2 5070 0000 0010

本招标不接受现金存缴以及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3月10日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保证金转帐单、退保函,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年03月10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8.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ggzy.liuzhou.gov.cn)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4号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28号双福雅苑1-1108室

联系人:蓝目林

联系人:陈晓婕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人民法院 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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