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招标公告

【限额以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2020-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盘镇垃圾清运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要求与招标范围

2.1清运要求:

1)学田集镇范围每天清运二次,公路沿线村的垃圾箱做到日清日运,其它村清运做到定期清运;定期到其余各村清运垃圾房内的不可腐烂垃圾,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清运;建筑垃圾单独清运。

2)所有垃圾统一清运至大盘镇垃圾中转站,做到及时清运,及时加工,无苍蝇、蚊子滋生。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时无条件服从大盘镇环卫所安排,做好清运工作。

3)做好可腐烂垃圾清运车、垃圾处理机器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做好垃圾房中转站的除虫、除蝇与周边卫生。

2.2招标范围:王庄、光明、后塘、市口、学田、礼济、甲坞、岭下、安田、潭下、林丰、长坑12个村及镇政府、卫生院、盘山派出所、大盘幼儿园、大盘中心校、抽蓄指挥部、盘山法庭等驻镇各部门的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承包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1日止)。清运总费用约19万元。(包括垃圾清运车辆费,垃圾装卸费及装卸工具)。

2.2建设地点:磐安县大盘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有自备交通运输工具(证件齐全有效)且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公民,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备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0221日上午 8 30分至 11 30 分,下午1 30分整至500 (北京时间),在大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磐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大盘镇公告栏上。

8、 本工程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

地 址:磐安县大盘镇

联 系 人:孔江华

电 话:137*****342(663342)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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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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