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动式空气消毒机询价采购的通知
关于移动式空气消毒机询价采购的通知
福建省老年医院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1台 | 1万元 |
二、项目要求
1、消毒因子:等离子体消毒净化。
2、人机共存:可以在有人的情况连续开机,对人和设备无任何伤害。
3、具有杀菌与净化双重功能,除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如甲醛,苯等;甲醛去除率:82%;苯去除率:99%,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去除率99%。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
4、使用寿命长,等离子发生器在使用中无损耗,降低使用中的维护成本。
5、采用直流无刷电机,风量大,噪音低,可无级调速。
6、智能控制,安全可靠,显示屏为大屏幕真彩液晶显示屏,含安全检测功能,当主要杀菌因子失效时立即报警提醒。
7、高效空气滤网滤除尘埃,活性碳滤网除异臭味。
8、负离子发生量:≥6X106
9、智能控制器具有过滤网累时提示,整机累计时间功能。
10、等离子体发生器故障自动报警并停机保护。
11、具有三个预设间隔时段自动开机、关机,每天循环运行。
12、睡眠模式:可在夜间自动变为睡眠模式状态,消毒的同时不打搅体息。
13、需提供国家或省级以上疾控中心检测报告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14、使用体积≤120m3移动式。
15、整机免费保修≥2年。
16、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货。
三、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欢迎能够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货物的供应商提交以下材料报名:
(1)货物说明一览表(品牌、型号、报价、彩页资料、技术参数、标配和选配件的价格、供货范围清单等)。
(2)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所提供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提供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提供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所提供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提供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4)合格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所提供货物的相同型号的福建省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价格信息不能遮挡);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它省份的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价格信息不能遮挡)。
(7)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外包装标记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注明是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1日,供应商将密封的材料(外包装标记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注明是移动式空气消毒机)邮寄至我院。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47号福建省老年医院医疗设备科(新病房大楼10楼)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福建省老年医院
2020年2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