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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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泸西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泸西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审查、登记、报备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管理、指导本系统涉法办案业务。

    2.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8.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9.指导、监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职责;承办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政治处,即: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计划财务装备科、行政应诉与复议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派出机构8个乡镇司法所和泸西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1)健全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

  (2)提高认识,促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开展。

  (3.)多措并举,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2.旗帜鲜明,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二是进一步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三是进一步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扫黑除恶重大意义、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强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进一步发挥依法严惩的震慑作用。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防止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严防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两类人员”管控。抓实创新工作落实,积极探索提升,争做全州全省典范。

  3.强化业务导向,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提升律师、公证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二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强化对贫困户、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发挥“点援制”效能。三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四是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确保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代理辩护工作。五是持续推进“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活动。

  (2)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夯实大普法工作格局。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菜单式”法治宣传工作,继续广泛培养“法律明白人”,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再上新台阶。

  (3)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贯彻实施,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强化发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的职能作用;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组织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4.以党建带队建,打造“五个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采取集中辅导、交流讨论等形式,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打好“特色牌”,实行“积分制管理”、“设岗定责制”和“联系帮带制”,为党员干部贴上身份标签、责任标签和使命标签,激发干部职工活力;打好“服务牌”,抓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两类人员”“三个常态”建设,实现“党建+队建+文化”共推进,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总要求,注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重点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治,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9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4.2万元。

  与上年1061.15万元相比增长30.41万元,增长率2.87%,主要增长原因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1.56万元,上年结转84.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1.56万元(本级财力1091.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61.15万元相比增长30.41万元,增长率2.87%,主要增长原因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91.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9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56万元,与上年918.15万元对比增加2.41万元,增长率0.26%,主要原因主要为原因2019年人员调动所致;项目支出171万元,与上年58万元对比增长113万元,增长率194.82%,主要增长原因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事务-行政运行科目690.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693.48万元减少2.94万元,减少率0.4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633.45万元,保运转支出5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调进、退休2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事务-基层司法业务科目1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16万元增加23万元,增长率为19.82%,主要增长原因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事务-法律援助科目3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7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率为18.52%,主要是中央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补助支出增加所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5.2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67.44万元增加7.8万元,增加率11.56%,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单位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退休人员2人所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70.02万元减少12.8万元,减少率18.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降低所致;

  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3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5.43万元增加8.93万元,增长率35.1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动所致。

  7.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5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6.76万元增加0.76万元,增长率4.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动所致。

  8.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6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45.03万元增加0.65万元,增长率1.4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动所致。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91.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9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56万元,项目支出171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793.62万元,与上年792.92万元增加0.7万元,增长率0.08%,增长的原因2019年人员调动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2.78万元,与上年58.8万元减少6.02万元,减少率10.24%,减少的原因为2019年退休2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6万元,与上年66.42万元,增加7.74万元,增加率11.65%,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所。;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71.28万元减少26.28万元,下降36.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41.58万元减少26.58万元,下降63.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实行来涵、差旅费报销政策实施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较上年29.7万元增加0.3万元,增长1.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1.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基层办案业务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增加所致,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办案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部门排序等流程,共申报项目4个(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0年项目预算总投资688.51万元。2020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2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174.35万元,分别为:1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金额171万元;2.省对下专项经费项目,金额3.35万元。

  我单位对批复的项目预算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保障项目资金精准、合规、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78万元,与上年58.8对比减少6.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退休2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助经费相应减少所致。

  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日常办公用品、报刊杂志、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泸西县司法局国有资产总额1225.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44.41万元(房屋建筑物净值770.0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净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74.37万元),在建工程205.3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6.79万元。

  泸西县司法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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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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