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四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淮安市四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来院人员: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最新文件规定,现向所有来院人员,如门诊患者、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检查检验患者、陪同人员、探视人员、陪护人员等,作如下告知:
一、医院皮肤科、妇产科、肝病专家门诊、手术室、体检中心、呼吸内镜、消化内科内镜等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科室门诊正常开放,主要服务确因病情需要的患者。
二、医院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暂停收治平诊患者,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病情确需救治者要谨慎收治,详细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监测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总值班每天汇报新入院患者情况,第二天医务科做好核查工作。
三、所有目前在院患者遵守医院内各相关流程,不得乱串病室和聚会;不得私自外出。确需外出者由科主任同意到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外出。
四、所有门急诊患者都要在相应区域进行预检分诊,如门诊楼广场预检分诊处。
五、医院在入口处配备了手持式测温仪,所有来院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六、所有来院人员均需提供法定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并接受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和询问。如果疫情相关信息不提供或隐瞒或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七、发热并有14天内去过武汉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接触过武汉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确因病情需要,务必通过非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后来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轻症患者原则上不予陪护,重症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数限固定一人,必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凭证陪护,并向保卫科备案。陪护期间要做好患者和自身防护,少走动,做好手卫生、开窗通风,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陪护并报告医务人员。
九、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准探视,严把病房出入口,因病情确需探视者,由科主任同意后联系保卫科,并要签定承诺书和递交身份证复印件。
十、住院期间严禁点外卖和送快递等,尽量减少风险。
十一、各科室要加强对住院患者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隔离病区对患者出入通道实施加锁限制管理。
十二、医院属于公共场所,所有来院人员在我院期间,如检测体温、预检分诊、挂号缴费、候诊、检查检验、治疗、住院、陪护、探视等,均需要佩戴口罩。
十三、患者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尊重您的权利。
十四、若有不清楚事宜可向医院咨询。涉及门急诊医疗事务的,咨询门诊部,电话:********6。涉及住院医疗事务的,咨询医务处,电话:********。非工作时间,咨询医院总值班,电话:********。
多年来,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始终冲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最前线,我们有信心在您的配合和支持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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