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车站停车场地租赁(第二次)招商公告(第二次)
株洲车站停车场地租赁(第二次)招商公告(第二次)
招商公告(第二次) (株洲站招字【2019】02号) 一、招商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车站 二、招商项目名称:株洲车站停车场地租赁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株洲车站站前广场南、北面停车场地,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招商项目招商期限为“1+1年”,即租赁期限为一年,若在一年租赁期内中商人合同履行良好,且招商人继续出租该物业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则可续租,但续租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竞商人成立并运行五年及以上。 3.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4.企业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广铁招商网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gzrailwaybiz.com.cn),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点击包件号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 3.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及成功网上报名的竞商人,请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到 株洲车站行办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贰佰元,售后不退。 4.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报名时须在广铁招商网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料(包括招商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退还;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时间:2020年3月2日17:30时。 2.递交地点: 株洲车站行办。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物业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八、招商物业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 ****-********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南路258号 广州局集团公司株洲车站 2020年 2月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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