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1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0年2月1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发布单位: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
通讯地址:遂平县勤政路中段南侧(46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遂平县石馨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废石废料资源再利用建设项目 | 遂平县沈寨镇氨水厂院内 | 遂平县石馨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沈寨镇氨水厂院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地面积10000m2。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办公室及配套设施等。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上料、出料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原料区、成品区、道路扬尘采取厂房密闭、安装喷淋装置、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厂房屏蔽、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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