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沂水县县府前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沂水县县府前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已办理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有关事宜,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投标事宜简述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工程主要内容:
沂水县县府前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北起正阳路,南至沂蒙山路,全长820米,工程内容包括沿线5个路口的信号灯、标志牌、道路划线等,投资额约30万元人民币。
2、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3、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4、本工程招标范围:信号灯、标志牌、道路划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本工程工期: 日历天数30天。
6、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欲参加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近三年来承担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县府前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三、合格的投标单位,须按通知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购领招标文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工本费为现金300元人民币,凡已购领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四、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向建设单位缴纳1000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若施工单位无违约情况将全额无息退还;若施工单位有违约情况,将按合同条款,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建设单位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施工单位追索。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10月19日18:00 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过时不予受理。
地址: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心南街38号)
联系人:李工 徐工
联系电话:182*****419 139*****780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章)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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