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营开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营开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营开发区)雨污水管道病害CCTV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及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营开发区)雨污水管道病害CCTV检测服务项目,计划投资约9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分两个分包,第一分包内容:(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登州路以西、高速公路以东,其中除去东营河区域)雨污水管道、(黄河路以南、潍河路以北,登州路以西、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雨污水管道、(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东五路以西、登州路以东区域)雨污水管道、(黄河路以南、潍河路以北、东五路以西、登州路以东区域)总计约238公里雨污水管道清淤后的病害CCTV检测。计划投资约476万元;第二分包内容:(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东八路以西、东五路以东区域)雨污水管道、(黄河路以南、潍河路以北、东八路以西、东五路以东区域)雨污水管道、(北二路以南、潍河路以北、规划六路以西、东八路以东区域)总计约212公里雨污水管道清淤后的病害CCTV检测。计划投资约424万元。(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清淤后的管道进行结构性和功能性CCTV内窥检测评估工作,并对缺陷进行准确定位,形成检测评估报告。 (三)管道检测要求:(1)管道检测影像记录应真实、准确、连续、完整,录像画面上方应含有“任务名称、起始井及终止井编号、管径、管道材质、检测时间”等内容,并宜采用中文显示。(2)现场检测时,应避免对管体结构造成损伤。(3)管道检测过程中,录像资料不应产生画面暂停、间断记录、画面剪接的现象。(4)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缺陷时,应将爬行器在完全能够解析缺陷的位置至少停止10s,确保所拍摄的图像清晰完整。(5)对各种缺陷、特殊结构和检测状况应作详细判读和量测,并填写现场记录表。(6)检测与评估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7)管道检测方法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检测设备的适应性进行选择。当一种检测方法不能全面反映管道状况时,可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8)排水管道检测时的现场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的有关规定。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其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2000的有关规定。(9)排水管道检测时的现场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2007的有关规定。(四)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现行的国家、行业及相关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等。2、招标人制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等。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五)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应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实施的要求和规范。(六)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七)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地点:详见采购内容。(八)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并达到招标人要求。(九)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服务、考核、验收。(十)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和签订检测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检测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检测质量标准达到本项目的要求做出明确承诺。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相关专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现行勘察检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3)投标人必须保证检测人员能够应委托单位要求及时到现场解决工程当中遇到的问题,并按时出席相关会议。(4)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每个工程节点时间要求,完成检测工作。若不能按照节点要求完成,将予以一定经济处罚。(5)检测单位不得在检测工作开始后,变更检测人员,特殊情况下,若需变更,需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若检测单位不能满足以上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要求,招标人将随时终止检测合同并试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2-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21号
联系人:牛先生联系方式:0546-830412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登州路71号
联系人:艾女士联系方式:0546-8333557、18654648350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 18时16分26秒


标签: 检测服务 雨污水管道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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