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大营路(营龙路)公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需求公示
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大营路(营龙路)公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需求公示
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大营路(营龙路)公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大营路(营龙路)公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绿化美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2、预算情况:预算资金19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品目编码品目名称预算资金B02构筑物施工190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农村公路实施绿化美化彩化环境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实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乡村幸福路”。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文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6.1交付时间:详见采购文件。6.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2-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
联系人:王玉柱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新城北苑社区北宫东街3371号 |
联系人:李苹 | 联系方式:188*****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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