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及水资源开发PPP(第二次)招标公告

供水及水资源开发PPP(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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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常宁市供水及水资源开发PPP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CN2019-C127-1,招标编号:HYZPZB2019-030)已由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常宁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常宁市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项目、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道路设施工程三大子项目。

2.1.1、常宁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

本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常宁市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新开区管网安装工程,其中老城区管网改造86783m,新开区域管网安装97809m。

2.1.2、常宁市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

常宁市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常宁市城市备水水厂(水厂规模为近期5*104m3/d,远期10*104m3/d),工程范围包括原水输水管线建设、处理水厂建设、清水输水管线及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并考虑新河镇集中自来水供应。第二部分是五龙山水库灌溉水补充(补水规模为2.5*104m3/d),在大江村附近拉一根支管至五龙山水库,提升五龙山水库的灌溉能力;第三部分:4个乡镇(兰江乡、新河镇、江河乡、宜潭乡)的灌溉渠道建设工程,渠道总长32KM,覆盖3.4万亩农田。

2.1.3、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道路设施工程

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道路设施工程是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中清水输水管线的配套实施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8.4855公里,路线大致呈自南向北走向。全线排水与防护工程24.99千m3,沥青混凝土路面138.09千m3,涵洞39道,拆除重建渡槽1道,平面交叉6处。

2.2 项目范围:常宁市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常宁市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项目、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道路设施工程。

2.3 项目在建情况

本项目为在建+新建项目。根据《“常宁市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道路设施工程及常宁市城区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在建情况如下:

常宁市城区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为在建工程,完成部分城区管网提质改造与新建城区管网;

常宁市五龙山水库—湘江提水工程项目:项目为在建工程,进行了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已完成进厂道路清表4061m3,KO+440-KO+490段路基开挖8081m3;出厂道路清表6481m3;路基填筑3万方;道路挡土墙(C20砼)2500m3;取水泵房道路;厂区范围内土石方挖运数量约12万方,预留部分土石方约10万方,完成厂区范围外土石方约3万方,共计25万方;泵房大门、门卫室、泵房围墙等土建类建设。

3.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15 年,(含建设期2年 )

4. 资金来源

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PPP项目采购,选择一个社会资本方。市政府指定政府出资代表(常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万元。市政府指定政府出资代表(常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方占90%。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55713.85万元,拟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约11213.85万元。股权结构为: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暂定10%(即1121.38万元),引进社会资本方暂定90%(即10092.47万元)。

建设期融资比例约为总投资的80%,约44500万元。项目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采取银行贷款或其他合理融资方式。本项目由政府承担的财政补贴,列入合作期内政府财政预算。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5000万元,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实缴出资。

5. PPP运作模式

5.1本项目结合实际情况,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即新建项目采用BOT模式,在建项目采用TOT模式。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政府方将依据项目的建设质量、运营维护等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对价。合作期满,整个项目无偿移交给常宁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5.2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 申请人资格要求

6.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申请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之日止。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评审。

(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6.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6.2.1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银行的存款资信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函原件,金额在进入PPP项目范围的本项目总投资的80%以上(含80%),即不低于4.5亿人民币)。

6.2.2业绩经验要求:

近5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一个PPP(按照财政部门界定的BOT、BOO、TOT、ROT等模式为准)总投资不小于4亿人民币的投融资建设项目。

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项目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和网址)。【中标(或评审结果)公示若官方网页过期,不可查询的,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原件】

6.2.3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资质等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及相关要求。

6.2.4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单位的数量不能超过二家;

(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申请的投资人、施工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及投标竞争;

(3)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股份比例,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成立的项目公司内占股最多【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最多】并符合特定资质条件6.2.1,且在本项目合作经营期限内未经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同意不得提前退出。

6.2.5其它要求

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7. 资格预审方法

7.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7.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方的数量,凡符合资格预审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7.3本项目只有参与资格预审并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与投标。

8.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0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采购失败或损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8.3需投标的申请人如果没有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申请人窗口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如因为申请人没有注册而影响投标的,申请人自行负责。

8.4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9.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 10时00分。

9.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电子显示屏。

9.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4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会,否则,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中途不得离场)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不齐、超时、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未加盖申请人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现场考察

由于本项目现有部分在建工程,因此所有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派员凭单位授权委托书与采购招标人联系,了解该项目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并衔接采购人对投标申请人考察等事宜,否则不认可其参与投标资格。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宁市青阳中路

联 系 人:屈先生

联系电话:133*****861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附115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34-*******/135*****319

监督部门名称:常宁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


标签: 开发 水资源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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