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煤机(赣浙信丰电厂)招标公告
给煤机(赣浙信丰电厂)招标公告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给煤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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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给煤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建设地址位于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两台机组计划于2019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主厂房首方砼浇筑),首台机组计划2021年12月投产发电,第二台机组计划2022年3月投产发电。
2.2招标范围:12台给煤机及配套设备(包括给煤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装置)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至少应提供近5年内(自2015年1月1日)2个及以上工程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给煤机1年及以上的国内运行业绩(2019年1月1日前投运)。(须提供用户证明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2月20日9:00至2020年2月28日17:0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12日10时 00分(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2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536号
联 系 人: 顾照国 汪炜 ****-*******/138*****27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D座
联系人:严强 ****-********
2020年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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