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淮安市淮安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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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4/2020-00005 发布机构 淮安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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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淮安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通过淮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淮安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安区永怀东路1号;邮编:223200;电话:****-********;传真:****-********;电子邮箱:8591365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年来,我局通过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工作信息的公开,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民政最新政策动态,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信息。将区民政局机构职能、预决算、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数据、人才招聘等相关民政社会事务工作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办事指南,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对社会组织申请成立、年检结果、等级评估、惠民生政策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全年共主动公开文件数7条。三是做好政民互动。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回应活动,主动对群众关注的最新民政政策向公众进行解读。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区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民政的政务动态。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楼设立了固定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在一楼办事大厅内利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民政相关行政审批信息,重点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利用淮安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四是利用各镇(街)、村(居)宣传栏进行公开;五是在各类宣传日或纪念日组织活动,开展民政政策解读以及相关为民政策宣传。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2

 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1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相对薄弱。目前仍由局办公室牵头综合开展,仅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承担具体业务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认识有待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为此,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争取增设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与工作人员的衔接和沟通,确保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三是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如通过新媒体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信息 民政 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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