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工程施工(补招14标段)招标公告
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工程施工(补招14标段)招标公告
项 目: 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工程施工(补招14标段)(重发)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11-10-17
招 标 公 告(重发)
由于上次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报名数量少于三家,经招标人同意,决定对本项目重新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G0100G11186-1
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哈城综办呈【2011】6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景观工程施工,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本工程施工承包人。
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名称: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工程施工(补招14标段)
1.2 工程地点: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道外段)
1.3 工程规模:松花江江南岸城区段,西起滨州铁路桥东至二十道街,全长3公里。
1.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5 招标范围:人物铸铜雕塑、金属雕塑、玻璃钢雕塑。
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经年检合格。具有类似景观雕塑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雕塑创作人员需具有全国城市雕塑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园林绿化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岗位证书。
2.2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报名(电话:******** ),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
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8.凡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资质的投标单位除外)、开户行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雕塑创作人员《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清欠证明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上午8时30至9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9.2开标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上午9时,开标地点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招标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38号太平洋集团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150016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吕伟光
电子邮件:lvweigu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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