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混砂浆联采招标公告

干混砂浆联采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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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各投标单位:

首先对各位能够参加招投标工作表示欢迎!

为了保证此次招投标工作能够顺利、圆满的完成,现将投标单位需注意的几点事项罗列如下,望各投标单位予以配合。

1、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预拌干混砂浆投标于2020年02月13日14:00在沈阳奥体万达广场A5-41层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会议室举行。

2、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投标文件、招标各种原材料检验报告、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以上所有材料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公章(必须为红章)。

3、若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不能亲自参加此次投标,必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以及被授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各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必须为红章)。

4、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材料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5、此次预拌干混砂浆招标在中建集采平台上进行网上投标。所有参加投标单位自带笔记本电脑一台进行现场投标报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

2020年01月18日


中建八局华北公司

东北分公司沈阳区域项目

(预拌干混砂浆)

招(议)标公告编号:CSCEC-WZ-20404-F2-*******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

联系人:刘慧联系电话:188*****476


各投标单位:

本公司沈阳区域项目拟组织预拌干混砂浆招标,特邀请有关单位前来投标报价,公司将根据各单位资质、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报价情况及资金实力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地点:

沈阳市供应覆盖区域:A-J :A 沈河区、B 和平区、C 铁西区、D 皇

姑区、E 大东区、F 于洪区、G 东陵区、H 沈北新区、I 苏家屯、J 棋盘山开发区内。

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应充分理解招标书的全部内容,认真做好投标报价,并仔细填写《报价表》。

3、投标单位不按时将标书送达视为自动弃权。有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标,投标文件未密封;报价单没有加盖公章或印章;没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辨认不清、资质不全。

4、送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单价包含内容

投标报价价款包括投标单位履行全部招标文件约定义务的价款和酬金。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价款、包装费、装卸费、各类运杂费、管理费、利润、政府规费、税金、市场涨价风险、售后服务及维修、运抵至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需要经安装、调试、检测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已包括了安装、调试、检测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

四、检验及验收方式

1、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抗压强度、凝结时间、稠度、收缩率试验应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有关规定执行。

砌筑砂浆的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应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129—90)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观检验用目测法。干粉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2、投标单位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供相应的预拌干混砂浆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的供货计划和要求进行交货,由投标单位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位置,并按招标单位通知陆续供货。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供货数量及质量,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货物未及时送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4、招标单位现场签收,现场计数,并在施工中进行抽查检验,检查外观质量,按实际合格数量计量。

5、招标单位现场验收并不免除投标单位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同时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供物资(设备)在竣工验收中一次性通过,如在竣工验收中不能通过或所供物资不合格,投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更换至合格,并且投标单位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6、招标单位验收代表与投标单位验收代表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代表在招标单位提供的《收料单》上共同签字确认,每月15日双方编制《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作为月度供货结算依据。

7、以“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为过程结算依据,最终办理“物资采购总结算单”为最终结算依据,并收回过程中开具的“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

8、其他约定事项:送货单上所表明的单位与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致时,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供货;投标单位送货清单上的条款与招标文件所列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所列清单为准;投标单位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招标单位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五、安全责任问题

投标单位负责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全部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齐全安全防护用具作为人身安全的保障。投标单位对运输途中、装卸货物以及在施工作业中出现的任何事故负责包括人身安全伤害事故,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设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供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需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七、交货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沈阳市供应覆盖区域项目施工现场;

2、交货方式:供方应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沈阳地区各工程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交付需方。供方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八、结算及其价款支付

1、结算:供方依据经需方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收料单”为数量结算依据,经需方工程项目部材料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的“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可作为支付物资价款的依据,付款时需项目及公司相关人员按《物资设备采购款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

2、付款时间及比例:此次预拌干混砂浆供应无预付款,根据双方每月签署的工程结算单作为付款依据,每月按实际已供合格材料(或设备)总价值的50%付款,在全部供货完毕后的三个月内双方办理供货结算单,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总货款的7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货款的 90%,10%质保金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四方竣工验收日期为起算日)后2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如因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需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双方协商决定。

3、每次结算时必须提供的足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投标单位不能提供足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不能及时挂账及付款,招标单位不承担不能挂账及因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供货结束后15日内,供需双方必须对所供货款进行核对,投标单位在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将所有招标单位签字的:“收料单”及“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物资采购结算书交招标单位挂帐,并办理“物资采购结算书”,(同时需求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不齐项目将不给予挂账),逾期招标单位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九、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招标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招标单位应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预拌干混砂浆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投标单位且投标单位自行到招标单位出收取;如遇招标单位不可抗力的情况造成进场临时改变的,招标单位应及时通知投标单位。

2、若投标单位提供的预拌干混砂浆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招标单位有权拒收。

3、若招标单位未能按约定的最长时限付款,应视为违约,招标单位应以延误支付金额为基数,根据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额。

(二) 投标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投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单位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干混砂浆的供应任务。

2、进入招标单位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投标单位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相关要求,施工中如因投标单位人员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全部损失及责任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因投标单位械在运输、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损失及责任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十、违约责任

1、若投标单位未能按供货计划要求送抵货物抵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视为投标单位违约,投标单位应按滞交合格货物的相应价款金额的10%乘以延误天数,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

2、所送达的货物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同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罚金。

3、投标单位须确保其供应产品工艺、技术等没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保证产品为正版产品。否则由投标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招标单位因此遭受损失,则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按供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

十一、评标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及认定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投标书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7)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人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答辩或者补正;

(10)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条件;

(11)标书内容排版(自主编写标书、投标报价等内容)雷同。

2、招标单位根据《拦标价确认函》及投标函报价情况,对于报价高于拦标价的投标单位予以淘汰,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首轮报价按投标单位总数量的1/3(即:4家或5家淘汰1家、6家或7家淘汰2家以此类推)淘汰掉报价高的相应单位。而后招(议)标小组分析报价情况,并通过对剩余投标单位分别询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价格会对中标与否有重要影响,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我单位评标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价格、企业实力、产品质量。无论中标与否,我单位均不会对结果进行解释。

3、招标单位将在开标后五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接到通知的单位视为未中标。

十二、招议标安排

1、领取标书时间:2020年2月12日17:00之前。

2、领取标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万达广场A5座41层。

3、开标时间:暂定于2020年2月13日14点00分(具体时间电话/短信通知),迟到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开标地点: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万达广场A5座41层)。

5、答疑时间:2020年2月13日17:00时前进行答疑。

6、联系人:刘慧联系电话:188*****476


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北公司:

我公司经过对东北分公司沈阳市区域项目的预拌干混砂浆《招标文件》的认真查阅,确认:“完全响应贵司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北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2020年度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集中采购招标活动,并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投标资质材料,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产品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本授权书于2020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2020年 月 日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投 标 报 价 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编号 CSCEC-WZ-20404-F2-******* 招标文件,经认真分析我公司的能力和招标文件内容条款,我公司愿以下列报价供应贵公司沈阳地区各项目预拌干混砂浆。

预拌干混砂浆价格表

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金额合计

备注

1

砌筑砂浆DM

M5

1500



散装

2

砌筑砂浆DM

M5

500



袋装

3

砌筑砂浆DM

M7.5

5000



散装

4

砌筑砂浆DM

M7.5

3000



袋装

5

砌筑砂浆DM

M10

200



散装

6

砌筑砂浆DM

M10

100



袋装

7

砌筑砂浆DM

M15

200



散装

8

砌筑砂浆DM

M15

100



袋装

9

抹灰砂浆DP

M5

300



散装

10

抹灰砂浆DP

M5

100



袋装装

11

抹灰砂浆DP

M7.5

500



散装

12

抹灰砂浆DP

M7.5

300



袋装装

13

抹灰砂浆DP

M10

8000



散装

14

抹灰砂浆DP

M10

2000



袋装装

15

抹灰砂浆DP

M15

5000



散装

16

抹灰砂浆DP

M15

1000



袋装装

17

储料罐


个/天

10



租赁

附注:

1、所有材料的检测及相关费用均由供方负责并保证相关检测合格,附带不计费用。

2、上述报价为不含税单价。投标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砂浆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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