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会计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有独立处理会计账务经验的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考察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报名邮箱地址:lssrczx@sina.com 单位地点: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9楼)。 咨询电话: ****-*******。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事会计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在报名时一并上传到指定的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三)比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情况进行比选,确定面试对象;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在岗员工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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