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田公共火区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煤田公共火区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市石拐区煤田公共火区治理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包头市石拐区煤田公共火区治理工程已由内蒙古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包头市石拐区煤田公共火区治理工程
2、监理范围:为石拐区李家沟火区、井子沟火区、公忽洞火区、毛忽太火区、白草沟火区、黄河窑湾火区、二道沟火区、五当沟火区、同盛茂火区和白狐沟东火区等 10处火区的治理工程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其中李家沟火区、井子沟火区、公忽洞火区3处火区自治区已勘查、设计完成,做好工程组织治理工作的监理,其余7处待勘查设计完成后,仍由中标单位进行监理。
3、资金来源:政府出资。
4、工期要求:2011年10月30日至2012年10月30日。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国家级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2、投标人须有承担煤矿火区治理工程监理的能力并具有相关的业绩证明。
3、近三年内生产经营中无不良记录企业,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址: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十九中西户四楼)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行设计);
(4)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原件提供两份,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5)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企业税务登记证;
(7)近三年(2008年-2010年,下同)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方面的资料;
(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上述复印件和业绩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10:00至12: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6)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投标。
招 标 人:包头市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十九中西户四楼
联 系 人:徐智远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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