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江南乡潘溪南干渠整治工程(监理)抽取告知书公示
连江县江南乡潘溪南干渠整治工程(监理)抽取告知书公示
1、项目条件
本项目连江县江南乡潘溪南干渠整治工程已由连江县发改局以连发改基建[2019]1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江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该项目监理承包单位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监理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江南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施工中标价********元;
2.3 项目监理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连江县江南乡潘溪南干渠整治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 发包内容: 连江县江南乡潘溪南干渠整治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计费额按施工中标价********元计,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折算,并按照《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连政办[2019]79号)文打6折后计取,总计27.4246万元。
2.5.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6.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与本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连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机构名册-监理(水利)中的企业
4. 抽取确认承包单位的方法
4.1. 抽选时间:2020年2月25日15点至16点。
4.2. 抽选地点: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签订
5.1.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5.2.合同付款条款:监理酬金按当期监理范围内施工项目完成工程进度80%支付。在交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施工期监理费不得超过合同内监理总费用的85%;结算审计并按规定移交档案后、缺陷责任期满前支付监理费不得超过审结金额的97%,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6.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6.1. 履约担保金额:监理服务费的10%;
6.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
6.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ljx.fuzhou.gov.cn/)、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江南乡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江南乡复兴路3号,邮编:350500
联系人:杨光潮;联系电话:159*****576
传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江南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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