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一公司-西南区域-吊顶施工工程-招标-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招标公告

中建一局一公司-西南区域-吊顶施工工程-招标-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电商)对云筑网所有信息内容(除特别注明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域名、软件、文档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等的保护。非经中建电商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上传、下载)使用、许可、修改或以上述方式进行变相使用等。否则,中建电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一期总承包施工

吊顶施工专业分包工程

联 系 人:胡皓灵

地 点: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中建一局项目部

电 话:187*****492

发出时间:2020年2月21日


投 标 须 知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下文中可能会以“承包人/招标人/甲方”的名称表述),由本公司总承包的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一期总承包地坪施工即将开工,现就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地坪工程进行招标。要求项目投标人为具有合格资质的承包商,且接受招标人邀请,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地坪工程的投标工作。如投标人一旦中标,则作为总承包人的分包商(在下文中可能会以“分包人/投标人/乙方”的名称表述),承建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的工程。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招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内容向第三方泄露。本须知将作为正式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声明:只有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投标人才有中标可能,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就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并且本次招标综合考虑各家投标单位情况,不以最低报价中标为原则选择中标单位。

特别声明:投标阶段会直接淘汰1/3投标单位,剩余2/3进入议标阶段。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一期总承包施工

2.工程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

3.承包范围:吊顶施工专业分包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钢结构

5.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27758㎡,其中钢结构单体共计八个(钣金模具、注塑模具、注塑厂房、冲压厂房、库房*2、危化库、垃圾房),钢结构建筑面积约83035㎡;框架结构单体共计七个(宿舍、爱铂厂房、爱特厂房、爱熙厂房、爱宝厂房、门卫室、消防水池),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44696㎡。

6.工期要求: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一旦中标,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任何原因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7.招标人有权变更招标范围,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而提出索赔要求。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模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即提供为完成承包范围内之工程所需的一切辅料、劳务等,除甲方清单中明确的甲供材外,其它材料机械均由乙方提供。

2.承包范围:

(1)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吊顶施工专业分包施工工程施工及合同清单结合施工图、图集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所罗列之施工内容都是乙方的工作内容。

(2)乙方承包范围内,以及甲方其它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全部分项完成以后的工作和该项目完成后的清理工作;

(3)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清运(甲方指定的场内堆场);

(4)其它根据常规施工所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甲方临时要求增加的内容。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1)质量:在符合我国现行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规范规程的同时,要满足发包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与此同时必须通过甲方技术部、工程部、质量部组织的专项质量验收。

(2)施工工艺:以甲方技术部下发的关于吊顶施工的施工图纸(签字确认版)或施工方案(签字确认版)为准。

(3)安全:安全目标是无因工重伤和死亡责任事故。

(4)工期:严格按照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2.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每月21日,乙方上报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工程量报表和请款表并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甲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即为乙方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完成的工作量。审核周期为30日。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月度结算工作,甲方将自行按乙方完成内容结算,且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当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对应之付款后,甲方可将月进度款支付给乙方。
2.1签证事宜:

(1)必须按照技术部出据的签字确认版施工方案与要求施工;

(2)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签证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商务部现场核实收方,且在发生后24小时内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并须注明施工内容和工程量等必要的详细施工说明交由甲方项目部审核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承认,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每月签证必须当月上报,如月结后仍出现上月签证,视为过时无效。

(4)签证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在本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一并支付。

最终结算数量是以甲方下发的正式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计算为准。所有变更及收方签证必须真实反映相关工作内容,且当天完成会签内容交于甲方商务部(晚上22:00仍在施工中不能确定的必须第二日中午12:00以前完成会签内容交于甲方商务部),过期作废。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

乙方于每月 20 日与甲方对账结算上月 20 日至当月 19 日的实际产值;

(2) 总包方每月代付分包方劳务工人工资2500 元/人;工人月度工资总额不足2500 元时,则按工人工资本月实际额代付;

(3) 每年9月开学季,总包方于8月份100%代付劳务工人7月份核定月工资;

(4) 每年农忙季节3(9) 月份,总包方于3(9) 月份100%代付劳务工人2(8) 月份核定月工资;

(5) 每年春节前总包方代付至分包方劳务工人累计确认工资总额的100%;

(6) 个别工人退场或所有工人退场时总包方代付至分包方劳务工人累计已确认工资总额的100%,但工人退场调换至我司其它项目的除外;

(7)工程款按月度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当月内乙方按“月清月结”要求上报经甲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后的累计完成产值的70%(实发工程款=累计工程产值的70%-已代发工人工资总额)。

(8)乙方完工退场后一个月内支付至乙方按“月清月结”要求上报经甲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后的累计完成产值的80%(实发工程款=累计工程产值的80%-已代发工人工资总额-已支付工程款总额)。

(9)双方完成结算、签订结算协议后30天内支付至经甲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后的结算金额的85%(实发工程款=累计工程产值的90%-已代发工人工资总额-已支付工程款总额)。

(10)待本工程竣工、完成“四方验收”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经甲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后的结算金额95%(实发工程款=结算金额的95%-已代发工人工资总额-已支付工程款总额),剩余5%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两年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11)乙方不得拖欠工人的工资和材料商、租赁商的结算与支付工作,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工程质量保质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质期内如用户提出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知方式均可)1日内必须派员到场负责处理,自接到通知后3日内维修合格,如需延长维修期限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甲方通知乙方到场维修乙方不予执行的,甲方可另派人维修,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回访维修金内直接扣除,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

(13)资金风险共担: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于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不要求甲方付款按时足额到位,并开具相应书面承诺书。

4.本工程款支付的资金采用以下 B、C种方式进行支付:

A:转账支票 B:网银转账或电汇

C:承兑汇票 D:国内信用证

(如果发生承兑汇票情况,承兑时间为6个月,甲方贴息2%)

5.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其款项的纳税义务(本条内容请于投标文件内说明清楚)

(1)经我项目部核查确认履约方: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其他,本项目乙方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3% ○6%○9%13%(服务、咨询、测量、试验类)

(2)乙方应在每月依据甲方本次工程量确认金额,在甲方确认完成量3天内,向甲方开具已确认工程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的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内容。因乙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甲方),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4)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6.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煽动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等,如有发生,由乙方承担毁约责任。

7.若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由争议双方至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投标人所应提交的文件(一式两份)

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文件;

(2)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2. 投标书(每套装订一册)(详见附件)

(1)投标函(需填报)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投标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分包方企业资信考察告

(7)近三年的工程业绩

(8)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纳税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

(9)企业其他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证明、获奖证明、企业宣传资料等。

(10)指定邮箱:当甲方指令或事工作联系单在分包拒收的情况下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视为分包已接受文件。

3.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密封,外面标明:“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吊顶施工分包投标书”。要求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投标时需要附送主材样品一套。

五、招标工作安排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2 月24 日12:00点之前;

(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长虹“双创”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中建一局

目部

(3)联系人:胡皓灵

(4)联系电话:187*****492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时 间:2020年2月 21 日



标签: 工业园 智能制造 双创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