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营业厅自助查询与缴费设备招标公告

供电局营业厅自助查询与缴费设备招标公告

浙江省电力公司长兴县供电局营业厅自助查询与缴费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江省电力公司长兴县供电局为进一步提升营业厅优质服务水平,塑造“国家电网”品牌形象,计划建设两个24小时自助式营业厅,本项目需采购自助查询与缴费设备2套,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浙江省电力公司长兴县供电局营业厅自助查询与缴费设备的供货和服务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8">项目名称

主要设备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营业厅自助缴费与受理系统

自助查询机

2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自助缴费机

2

业务受理机

2

摄像打印机

2

二、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1 项目单位/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公司长兴县供电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新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

3.3 投标人须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系统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维修及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主要设备须得到制造商的正式授权证书。

3.4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应具有2007年至今在浙江电力系统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

3.5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装备等方面的要求;2007年至今在国内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2007年至今在国内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纪录;

3.7在近三年的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

3.8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符合《浙江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洁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_2011_年_10_月_17_日至_2011_年_10_月_21_日,通过新能量电力商务网发售。招标文件请从新能量电力商务网下载获得,网址为http://www.fershpower.cn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_300_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龙溪北路99号金世纪大厦A座1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新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凤凰路777号电力大楼13楼
地址:凤凰路777号电力大楼9楼

邮编:313000
邮编:313000

联系人:乌祖虹
联系人:陆震宇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湖州市工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3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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