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1台20吨叉车招标公告
金港1台20吨叉车招标公告
金港1台20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就“添置1台20吨正铲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项目,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内燃叉车制造及销售资质,并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企业均可提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采购的20吨正铲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将用于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辅助作业。
1.2 内燃重式叉车交货及售后服务地点为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
1.3 设备采购数量:1台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20吨叉车制造厂家或厂家直属营销机构。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证明一致,经营范围符合招标要求,否则将视为废标。投标人应具备内燃平衡重式叉车A级制造资质及1台以上20吨叉车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提供有效证明)。
3、项目付款条件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按合同价50%付款,使用3个月无问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到期后付清。须接受承兑汇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示(www.portzj.com在线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网站下载获取;需资质前审的投标人,应接受资质检查,合格后其投标文件有效。
4.2 招标设备技术要求(见附件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投标截至时间为2020年3月2日下午14时。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1正本1副本,注明“20吨叉车招标”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5.4.1投标人资质有关资质证明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代理人授权证明。
5.4.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3投标报价及供货周期。
5.4.4投标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系统及部件配置、技术偏离表;优于招标要求的方案和配置。
5.4.5满足招标要求的付款承诺。如有其它优惠请详细说明。
5.4.6投标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6、评分细则(见附件2)
7、根据镇港集司规[2014]1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定合同前支付组织开标招标费肆仟元(¥4,000)。
8、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并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示(www.portzj.com在线公告),只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如有不详事宜,可来电咨询。
9、联系方式
9.1收件人: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装备工艺部 严诗涵
9.2收件地址:镇江大港临江西路港口10号门三期大楼四楼(邮编212000 )
9.3联系电话:****-********158*****061
附件1:20吨正铲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技术要求
一、型号:20吨正铲内燃平衡重叉车
二、技术要求
项目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载重量 | kg | 20000 | |
载荷中心距 | mm | ≥1200 | |
轮胎数量 前/后 | 4/2 | ||
门架前后倾角 α/β | ° | 6/10 | |
举升高度 | mm | 4000 | |
叉具尺寸 | mm | ≥2000*250*100 | |
满载/空载速度 | km/h | ≈22/ 24 | |
满载/空载举升速度 | mm/s | ≥250 / ≥300 | |
爬坡能力 | % | ≥20 | |
发动机厂商 | 沃尔沃或同等品牌 | ||
发动机功率 | kW/rpm | ≥160/2200 | |
变速箱厂商 | ZF或同等品牌 | ||
驱动桥 | KESSLER或同等品牌 | ||
液压系统 | PARKER或同等品牌 | ||
制动系统 | MICO或同等品牌 | ||
转弯半径 | mm | ≤6200 | |
排放标准 | 不低于国Ⅲ |
1、发动机:
(1)进排气管安装:
发动机进气口设置在引擎盖外部并加装一套预滤器,在不影响视野的情况下,尽量向上布置。尾部后排气(排气尾管出气口与地面保持水平,国Ⅲ排放须加装颗粒捕捉器DPF)。
(2)其它要求:
配置加长机油标尺,以便于检查机油液位。配置风扇防护罩、柴油箱液位计、水温报警、机油压力报警等装置,报警信息在机载终端上能显示。
2、驱动桥、双变(变速箱和变矩器)性能稳定可靠,换挡平和,液力传动。
3、全液压动力转向,转向灵活轻便;制动及液压系统工作稳定可靠。
4、封闭式驾驶室,密封良好,视野开阔,配冷暖空调;后视窗配刮雨器;座椅可调、舒适、耐用;橡胶踏脚垫。装语音倒车报警器,声压级不低于85分贝。
5、灭火器固定在司机室内,并在司机室设置发动机应急熄火装置。
6、设备油漆涂层的质量保用年限为设备验收合格日起算不少于5年。
7、必须装设负荷标识、制造厂厂名、制造编号和完工日期的铭牌固定在司机室内。在司机室醒目处设置主要性能参数的铭牌,各种信号灯、指标器、仪表等均有表明指示内容的标示牌。全部铭牌、负荷牌、标示牌一律采用中文。
8、灯光满足夜间作业和道路行驶安全。全车灯具防震,采用LED灯具。
9、车灯照度满足夜间道路行驶安全,车辆后部安装反光标识。
10、货叉可侧向移动。
11、标配随车工具,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附件2:评分细则
评分分值为100分,含以下内容:
投标报价 50分
技术性能评价 35分
供货周期 5分
售后及质保 5分
业绩 5分
1、投标报价(50分)
(1)当有效投标报价为5家或5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报价之和-最高价-最低价]/(有效投标单位数-2)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4家或4家以下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报价之和/有效投标单位数
(3)计算投标人评标价格的偏差率δ
δ=(投标人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依据投标人评标价格的偏差率δ,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下:当δ=0时,得50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不予计算)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50分的基础上,δ每增加1个百分点,则扣减0.5分,最低扣至0分为止;(保留两位小数)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50分的基础上,δ每减少1个百分点,则扣减0.25分,最低扣至0分为止。(保留两位小数)
2、技术性能评价(35分)
(1)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15分,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项加1分,最多得25分。
(2)整机综合性能、技术参数比较,此项评委酌情打分,最多得10分。
3、供货周期(5分)
供货周期超过90天不得分,供货周期在90天基础上每提前6天加1分,最多得5分。
4、售后及质保(5分)
(1)在1年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加1分,最多得4分。
(2)质保期内质量问题24小时到现场处理的加1分。
5、销售业绩(5分)
提供近一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吨及以上叉车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章),每销售1台得0.5分,最多得5分。
标签: 叉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