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项目\镇海炼化120万吨/年乙烯项目POX装置项目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包-B1-茂名石化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项目\镇海炼化120万吨/年乙烯项目POX装置项目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包-B1-茂名石化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茂名石化镇海炼化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所需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宁波工程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A/B-2703-1187-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茂名石化镇海炼化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带式输送机械 | 1.00 | 套 | 包-B1-茂名石化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 | |||||
2 | 输送机械配件 | 1.00 | 套 | 包-B1-茂名石化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0月10日、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连续三年利润率不低于0 3.设备交货期为2020年10月10 日 4.投标人自2013年至今,在国内具有石油化工、电力、码头、矿山中,具有1个及以上带宽不小于1600mm、额定出力不小于2000吨/小时的普通带式输送机工程业绩;且投标人应具有400mm管径及以上,同时输送距离5公里及以上国内管带机合同业绩;投标方须确保提供业绩真实有效,一经查出任一项无效业绩将废标处理。 5.承接上一条: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包括买方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数以合同或技术协议上注明的为准。 6.本项目要求为数字化交付,所有招标设备及其所属附件均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个月内提供完整的SP3D三维模型,交付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附件:《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要求 7.本项目所有室内设备均在粉尘环境下工作,按粉尘环境21区考虑。因此本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所有设备(皮带机、管带机(中间敞开段除外)、犁式卸料器、卸料小车、带式给料机、除铁器、电子皮带秤、曲线落煤管、无动力导料槽、干雾抑尘系统(翻车机室地上部分除外)、明火煤监测装置等)配套的所有电机及电气部件、仪表及其附件、接线箱(盒)、控制柜等必须满足相关粉尘防爆要求。 8.供货范围内关键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技术文件第7部分子供应商清单要求,若投标方选用清单外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5日内取得招标方和用户的书面确认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2月21日16:00时至2020年3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7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3月17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蕊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 21.投标说明:(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wanglin@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王林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wzwanglin@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周蕊 | ||||||||
电 话: | 0574-8797 4573 | ||||||||
电 子 邮 件: | zhourui.snec@sinopec.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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