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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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

2.2 工程地址: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紫荆山南路与新老 107 连接线交叉口东南角。

2.3 建设单位:铁道警察学院

2.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5项目概况:5个单体工程

单项工程名称

总建筑面积(㎡)

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

结构形式

挖土深度(m)

行政楼

20187.49

12091.97

8095.52

框架结构

8.11

会堂

9446.14

9062.05

384.09

框架结构

3.06

后勤服务楼

10545.77

10545.77

0.00

框架结构

0.96

图书馆

21840.11

21452.35

387.76

框架结构

5.21

教学楼

25596.81

24809.28

787.53

框架结构

7.41

总计

87616.32

77961.42

9654.90



此工程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须根据图纸自行核实。

2.6 分包形式:专业分包、固定综合单价。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场环境请投标人自行查勘(联系人:常成 158*****983、有关技术及方案问题请咨询:许瑞杰182*****792)。

3.2本工程建筑面积87616.32平方米。

3.3中标人的生活宿舍、食堂由招标人统一设置(缴纳住宿押金、就餐费用自理),食堂由第三方竞标经营,中标人必须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严禁在生活区的任何部位私自设置食堂。工人宿舍按700元/月/间计收房租,房间用电按每度1.15元计算。进场前,分包人缴纳房间及电费押金各1000元/间,否则不予入住,承租日自分包人拿到钥匙起计至退场日止。食堂、生活区卫生间、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摆放整齐无损坏有标识。生活区宿舍招标人均不提供安装空调。投标人必须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安装宿舍房间电表并充电交费后方可使用220V电源。生活区宿舍房间内床铺等生活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生活区由招标人指定物业公司安排专人打扫,物业费用按每个房间每月60元由投标人在每月底现金缴纳项目部。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本工程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从投标单位中确定1 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4.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图纸及变更范围内所有支护工程,包含60/80厚喷设砼护坡(含钢筋网、钢板网)、土钉锚固、挡土墙砌筑及基坑防护安装与维护等分包人为完成基坑支护工作内容所需要的所有内容。

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包人的实际施工能力及建设单位工程设计的变更有权调整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程设计的变更,造成做法变更、工作量或工作范围调整的,以实际调整为准,中标人无条件接受。

关于绿色施工管理及绿色施工管理目标:详见附件《绿色施工管理协议书》和《绿色施工管理目标》

招标人对分包人下发的任何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等的整改通知及罚款单,分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如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提出相关书面意见,否则无论分包人是否同意签收,视为分包人已无条件认可相关整改通知及罚款单。分包人对招标人下发的任何整改指令未能迅速执行,经招标人催促后仍未执行的,招标人可另聘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另加200%的管理费用从应付分包方当月的款项中扣除。

4.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目标: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或“中州杯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

整个支护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达到河南省、新郑市渣土、扬尘治理相关最新规定要求,如《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新郑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及各级政府环保检查标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各单项综合单价中。

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等,专业分包作业内容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等级。

4.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工期招标方在技术交底上另行要求,服从招标人进度计划及进度的要求。每逾期一天,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一天,扣除100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

备注: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异常恶劣天气雾雨雪、冰雹、大风、高低温天气等;停水、 停电;节假日;各项停工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治理检查、政府大型会议活动、政府及公司各级各项检查、创优、观摩 、学习、评比等;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政策变更、现场材料供应等各项不利因素影响。

4.5安全文明施工:

4.5.1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对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遵守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人数在50人以内,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C证);人数在50~200人,配备两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C证);200人以上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C证);安全员纳入招标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由招标方直接管理、安排、配合检查现场安全并按招标方要求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标人若未按要求进行配备安全员,每缺少一名安全员,招标人将每月从进度款中扣减8000元/人作为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的费用。

4.5.2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职责,保护好施工区域的水质量、土地质量、空气质量及社会环境质量等,对施工区域动植物和植被、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作业过程中要严格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工人安全帽、反光背心项目部统一购买、发放按照购买价由各劳务公司和施工班组承担(现金);按照管理人员白色、施工人员黄色、特殊工种蓝色配备。

工人安全反光马甲(春秋)和背心(冬季)要求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不能执行的强制退场。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男工超过60周岁,特殊工种及女工超过55周岁务工人员。

若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农民工到招标人项目部或公司恶意讨薪事件,按一人次壹万元,3~10人次则按每人次贰万元,十人以上则按每人次叁万元进行处罚。若发生分包人农民工到业主或政府部门恶意讨薪事件,则按每人次伍万元进行处罚。以上处罚凭工人讨薪登记记录计算,由招标人直接从分包人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每起恶意讨薪事件要求分包负责人接通知后2小时内积极协商解决,若因分包人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态恶化被政府或新闻媒体通报、处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分包人将被强制退场并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4.6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投标人采购材料和设备时应按图纸设计、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并经招标人认可方可进场。进场前应先提供样品,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招标人提供施工电梯、塔吊供中标人使用。其余材料、机械及设备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准备,及达到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所需的材料与机械,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内,包括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等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其他所有辅材、中小型机械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供应材料的进场后,存放在项目部指定堆场,分类堆码整齐,由投标人派材料员进行验收和看管,并对其负责。管理办法遵照《中建八局三公司中原公司项目物资保管领用办法执行》。

中标人施工期间所用材料如与书面认可的样品不符,或以次充好,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总包单位无关。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班组长、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工人劳资管理员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同时,如原管理人员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中标人更换管理人员。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或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该管理人员,并承担相应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50000元/人次、更换其它项目管理人员5000元/人次。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

4.8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施工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资质的企业。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在云筑网上注册,投标时上传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且交一份于项目商务部存底,招标人将在云筑网上查看,未上传且上传不全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用工管理:由投标人提供管理,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办理进退场手续,在进场前提前一周上报书面进场申请表,办理各项正式进场手续后方可进场。进场时需提供所有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体检报告(防止患有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工地工作的人员进场)及照片的电子文档、自带的机械设备验证资料,自行办理居住证及有偿办理门禁系统出入证,并保证现场具有满足施工进度的劳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数量;办理所有退场人员必须上报项目部并经许可后方能退场,私自退场按相应规定处罚。

4.9劳动合同签约率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操作工人持证率100%。

4.10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管理,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每月上报工人工资支付证明(包括工人名册、工人已签字的工资表,并由分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否则招标人可不予支付。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

4.1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12.1投标单位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12.2定标后,各劳务(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合同额的5%,上限为伍拾万元。

4.12.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缴纳或在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抵扣。具体操作为:履约保证金在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足额缴纳,如未能足额缴纳,保证金从第一次付款中扣除。若第一次付款金额不足以抵扣履约保证金额度时,在后续付款中扣除,扣完为止。

4.12.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分包单位和负责人拉入黑名单,永不允许其再次参与公司投标: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开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情形的。

c.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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