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玄武湖景区游客服务设施综合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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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玄武湖景区游客服务设施综合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BNJ200033-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玄武湖景区游客服务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19]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4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4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玄武湖景区游客服务设施综合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玄武湖景区
2.1.2工程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玄武湖景区游客服务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包括路面整治出新、道路两侧铺装、树池、景观等进行整治提升、打造生态停车场、一体化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公厕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1.3合同估算价: 29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4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4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玄武湖景区游客服务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包括路面整治出新、道路两侧铺装、树池、景观等进行整治提升、打造生态停车场、一体化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公厕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提供营业执照,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设计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2)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范围按国家规定)。
(2)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取得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设计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7.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7.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7.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7.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10对于工程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不得让利及修改,否则为无效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充分解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设计各项指标科学合理,并满足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符合5A景区验收要求。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设计理念,与现有景区的环境的融合度。优(5);良(4.5);中(4);差(3.5);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5A景区的申报期要求。优(5);良(4.5);中(4);差(3.5);无(0)
技术方案(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4):环境影响分析。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图纸是否完善,是否与景区整体风格相协调,是否满足5A景区验收标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总体思路与符合现场实际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对现有景区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总体思路与现场实际相吻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书面暗标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必须与项目实际相吻合;不参加答辩本项目不得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设计团队(1分):1)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电气安装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全部满足得1分,缺项不得分。 注:1、各专业人员以职称证书体现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园类景观提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湖景区内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3F、4F
邮编:210000邮编:210000
联系人:戴萌联系人:陶智慧
电话:***-********电话:153*****26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07@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综合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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