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三期)招标公告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三期)招标公告


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第三标段;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第五标段;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第二标段;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第四标段;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第一标段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五标段)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20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三楼(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0026(ZB014)

项目名称: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37万元;第二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38万元;第三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3万元;第四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2万元;第五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六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具备 “CA证书”,凭“CA证书”参加投标活动。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在南通未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通过,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供应商凭已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CA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0,交易中心“CA证书”咨询电话:****-********

(三)法定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五标段投标人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监理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凭”CA证书”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标书(下载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

3. 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3月13日9:00时(凭“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

4. 投标文件制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 网上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失信行为的处理:

(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

(2)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6. 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开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将生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同一把CA锁带到开标现场,开标时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结束前未能提供CA锁或者提供的CA锁无法解密的,视同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 200000元(贰拾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 120000 元(壹拾贰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 110000元(壹拾壹万元);第四标段人民币120000元(壹拾贰万元);第五标段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二楼)。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等)、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6.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备注: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参加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投标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可使用一套材料,第五标段需独立分别包装,价格标分别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标段号(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5.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 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名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

8. 投标单位人员到岗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六格式填写)。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十点“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中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标准依次提供相应材料。

3.价格标

(1)投标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2)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七格式填写)(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售后服务、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一次包定,招标人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4.除本标书“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六条“采购项目的概述、内容与技术需求、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要求及其它事项”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6.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7.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120000 元(壹拾贰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110000元(壹拾壹万元);第四标段人民币120000元(壹拾贰万元);第五标段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启东支行营业部

4)账号: 系统中相对应标段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即保证金账号(备注:从系统中获取的每个投标单位的子账号都不相同)

5)获取子账号特别说明: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采购业务?—保证金管理—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例如****************0096-0001

6)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往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时请务必提前及时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7)保证金退还:为提高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统一办理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8)如有发生现场无法打款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客服,咨询电话:********00

9)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驻场中国建设银行,沈宇春)。

10)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人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1)各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37万元;第二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38万元;第三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3万元;第四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2万元;第五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

六、采购项目的概述、内容与技术需求、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要求及其它事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启东市吕四港镇、王鲍镇、惠萍镇、启隆镇、开发区部分、东海镇辖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内容为:

(1)进行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设计书》,在启东市吕四港镇、王鲍镇、惠萍镇、启隆镇、开发区部分、东海镇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调查。房屋调查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

(2)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根据《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汇交指南》和启东市地方需求,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与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如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单位对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有补充技术规定和要求,投标人须根据相关要求对数据库进行完善)。

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启东市自然资源局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四家调查技术单位,划分四个调查标段实施该项工作,负责各自标段范围内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任务(含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房产测量、数据建库等),同时公开招标一家监理服务单位,负责提供统一提供建库软件、统一技术培训、数据合库、成果汇总与上报、调查进度与成果质量的全过程监理等工作。

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总宗数约为167000宗,项目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作业范围

总宗数

标段限价(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吕四港镇

61000

1037

调查标段

第二标段

王鲍镇

37500

638

调查标段

第三标段

惠萍镇、启隆镇、开发区部分

32500

553

调查标段

第四标段

东海镇

36000

612

调查标段

第五标段

吕四港镇、王鲍镇、惠萍镇、启隆镇、开发区部分、东海镇

167000

160

监理标段

(二)作业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3)《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5)《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6)《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8)《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1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12)《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

(13)《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汇交指南》;

(14)《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三)精度指标

(1)坐标系统

调查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基本比例尺为1:500。

(2)高程系统及投影

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投影为高斯克吕格投影, 3度分带,中央经线为123度。

(3)分幅(分区)与编号

采用矩形分幅(50cm×50cm),图幅编号按照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X 坐标在前,Y 坐标在后,中间用短横线连接。

(4)数据精度等要求

不动产权籍调查精度以符合《房屋测量规范》、《地籍调查规程》、《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汇交指南》等规程要求,以满足农村宅基地、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需要为标准。

(四)技术路线及调查方法

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以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已有权籍调查资料,采用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资料、影像图、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成果等数据资料,通过内外业核实、实地调查测量的方法,完成启东市吕四港镇、王鲍镇、惠萍镇、启隆镇、开发区部分、东海镇辖区范围内所有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调查工作,按房产测量和地籍测量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房屋和地籍测量。依据调查成果,参照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同时和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本项目采用全解析法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工作。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需查清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并结合地籍测量一并开展房屋测量。房屋调查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

(五)工作内容

1、调查标段工作内容及要求

(1)农村地籍调查

①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准备、宣传发动、资料收集、技术设计、表册与工具器材准备、队伍落实和人员培训等。调查前,应系统收集整理土地及房屋权属来源资料,开展实地踏勘、资料分析等,并结合地方工作基础,做好技术设计。

②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任务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聘任当地政府等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共同配合完成。聘任人员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权属调查主要包括:核实宗地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丈量界址边长及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按照不动产登记发证的要求形成一宗一档的成果材料。

制作工作底图。选用大比例尺(1:500~1:2000)的地形图、正射影像图或已有地籍图作为基础图件,充分采用不动产登记确定的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并标注乡镇、村、村民小组及重要地物的名称。参考已有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等资料,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民代表,在工作底图上划分宗地,并预编宗地号。对新型农村社区或搬迁上楼等无法确定独立使用面积的,可定为共用宗。

权属状况调查。借助工作底图,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调查核实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等,对于宅基地调查,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收集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查记录实际使用人;调查核实宗地的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调查核实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

界址调查。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的标准,逐宗进行现场指界,开展界址调查。指界时,调查员、本宗地指界人及相邻宗地指界人同时到场,根据指界人指定的界址点,可现场设置界标,确认界址点类型、位置,实地丈量宗地的界址边长。同时,应丈量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或条件距离。对于实地存在界址纠纷的,应根据《规程》划定界址争议区域,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

宗地草图绘制。根据权属状况调查信息、指界与界址点设置情况、界址边长及相关距离丈量结果、房屋调查情况,按概略比例尺绘制宗地草图。。

③地籍测量

在权属调查结果的基础上,通过地籍测量准确获取界址点位置,并计算宗地面积。地籍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和面积量算等。

界址点测量完成后,按照要求,测绘地籍图,编制宗地图。其中,由图解法测量获取的界址点坐标,不得用于放样确定实地界址点的精确位置,可利用宗地草图上实际丈量的界址边长,采用几何要素法计算宗地面积。

④界标制作及埋设

界标种类:一般按土地使用者的性质、界址附着物材料和地基土质等因素,分别采用混凝土界桩、带帽钢质界址钉、红漆喷涂标志等,各种界标的质量和规格参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附录H执行。

机关、企业、团体等单位用地,若范围较大,则视界址点位的基础状况分别埋设钢质界址钉或混凝土界桩。位于固定地物上的界址点原则上用红漆喷涂,喷涂位置应超出地面20-100cm,喷涂的规格应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附录H的要求制模进行喷涂。界标设置要求位置准确、埋设稳固、符号鲜明美观。

(2)农村房屋调查

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中,针对农村房屋实际情况,实地调查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结合地籍测量一并开展房屋测量。

①房屋产权状况调查。依据房屋产权人或相关部门提供的建房报告、宅基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房屋买卖、互换、赠与、受遗赠、继承、查封、抵押等其他房屋产权证明,记录产权人,并将产权证明留复印件或拍照留存。产权共有或有争议的,记录共有或争议情况。依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调查房产建筑结构、层数、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核对房产面积是否批建一致等;对村民整体搬迁上楼的,还应该调查记录房屋所在自然层次和房屋编号。对于农房中的一房多户,应现场确定房屋分户界址和权属情况,需要现场指界的,应经房屋产权人现场指界,明确界址并现场确认签字。房屋产权状况调查形成的结果可记录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权属调查记事”栏内。

②房屋测量。房角点测量宜采取与宗地界址点测量同样的技术方法,一并开展。房屋边长丈量在宗地的界址边长丈量时一并开展,对确实无法丈量房屋边长时,应丈量至少两条房角点与界址点或房角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便于间接解算房屋边长和求解房屋面积。对于新型农村社区或搬迁上楼等高层多户的,可参照《房产测量规范》开展房屋测量。

③面积量算。依据实地丈量的房屋边长计算房屋占地面积,结合房屋层数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④调查结果记录。一是要将房屋权属状况信息和房屋测量结果记载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二是要在宗地草图中标识房屋,并标注房屋边长,房屋的楼层、结构以及争议情况等信息;三是要在地籍图的测绘中将房屋要素纳入;四是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数据库的建设都要将房屋调查的信息包含在内。

(3)材料整理归档与数据库建设

调查工作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数据库标准,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数据成果应满足完整、准确、逻辑严密的总体要求,并且与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所有成果能纳入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进行管理。

所有纸质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编码后移交。

所有权源材料应扫描成电子版,实现与宗地一一对应。

所有宗地房屋需从前面及两侧拍摄不少于三张照片,按宗地号进行分文件夹整理。

(4)已登记宗地信息整理

根据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情况,将原来已登记过的宗地(指已发放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89年总登记时已登记的)单独进行整理和核对,整理和核对内容包含权利人、身份证号、宗地号、座落、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宅基地批准面积、产权证号、家庭成员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89年勘查登记表上的宗地与实际现状宗地有无发生过变化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表格为准进行整理。

2、监理标段工作内容及要求

(1)提供建库软件

监理单位需为本项目免费提供统一的建库软件供各调查标段作业人员使用,许可数量应满足各标段数据建库要求,并为各标段建库人员提供统一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各调查标段不因数据建库软件影响数据建库进度。所提供的建库软件应与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一、二期)所使用的建库软件数据格式一致,面积计算算法相同,属性字段一致,确保所建成的数据库能够与一、二期完成的数据库进行数据合并,所形成的调查成果数据能够与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可提前实地踏勘了解一、二期软件的数据结构、属性字段要求、面积计算算法、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等相关情况或自行与一、二期软件开发单位进行对接,修改建库软件直至满足项目要求。

(2)内外业监理

对作业单位和基层国土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技术路线等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对过程数据进行实时质量检查,对最终成果数据进行相关质检并形成质检报告。

(3)标准规范建设

根据数据库建设标准,编制数据库汇总和检查细则,保障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

(4)数据质量检查

根据相关数据建库规范和数据检查细则,对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形成质量检查报告。

(5)数据汇总上报

对各标段调查成果数据库检查无误后进行合库和汇总,形成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三期),并上报省级质检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调查单位共同进行修改直至数据库通过上级检查。

(6)成果分析

根据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项目(三期)调查成果数据,对成果进行分析并编制相关分析报告。

(7)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根据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项目(三期)调查成果数据,依据招标人需要编制相应图件。

(8)全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并库

依据招标人要求,将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一、二、三期成果数据进行并库,形成覆盖全市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与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对接,确保能将三期调查成果数据纳入启东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9)提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软件

依据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一套实用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软件(许可期限为长期),方便招标人对调查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更新、出图等日常管理工作。

(10)其他

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关于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过程中数据汇总、报表填报及成果分析等工作。

(六)进度安排

(1)合同签订后,各方立即组织人员入场开展项目调查工作。

(2)2020年9月底前,各方基本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外业调查及内业数据库建设, 12月底前按省厅要求完成数据汇交。

具体进度以省、市要求为准。

(七)成果资料

本项目预期成果主要包括:

1. 控制成果

控制资料:控制网图、控制成果表、观测记录、检核结果、平差计算说明及评差报告等;

2.图件成果

(1)工作底图;

(2)宗地图;

(3)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1:500分幅地籍图;

(4)专题图: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

3.数据成果

(1)宗地基本情况统计表;

(2)界址点坐标册;

(3)房屋基本情况统计表;

4.数据库成果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5.文字成果

(1)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报告;

(2)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小结;

(3)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质量检查报告。

6.监理成果

(1)监理方案;

(2)监理实施细则;

(3)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项目暂停令;

(4)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调整审查文件;

(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6)监理工作联系单;

(7)会议纪要;

(8)监理日志;

(9)监理周报;

(10)质量问题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11)监理报告。

(八)付款方式

1.2020年权籍调查数据成果上报省厅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2.权籍调查成果通过省级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剩余尾款在调查成果通过检查验收合格且数据库成果正常使用半年后支付。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此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逾期完成工作和提交成果的,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1日,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在支付中标人的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于中标人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没收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扣除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调查成果质量差等原因,影响调查工作的,招标人有权酌情处置。性质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诚信单位并上报市、省行政主管部门。

(十)项目验收

1.符合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各项标准和要求,及时、准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2.本项目最终成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其经费由中标单位分别承担。

(十一)其他要求

1.本项目调查户数如有细微的增减变化,调查要求上级部门如有新的要求,项目价格不作调整。

2.本项目实施人员应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如有人员调整,需书面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人员调整比例不能超过人员总数的30%,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

3.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单位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招标单位所有,中标单位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其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项目数据库合并、各类报告编写、数据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由监理单位实施,各调查标段要积极配合为监理单位提供各标段的外业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等内容供监理单位整合。

6. 本项目完成后,在进行本项目所涉及区域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在将来开展本项目所涉及区域不动产权证发放的过程中要随叫随到,协助完成各类数据衔接和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7、本项目中的村组配合费用、聘用人员费用、项目验收费用、归档资料袋印刷费用等中间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八、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完成各项调查任务,上报调查成果。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九、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1.2020年权籍调查数据成果上报省厅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2.权籍调查成果通过省级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剩余尾款在调查成果通过检查验收合格且数据库成果正常使用半年后支付。

十、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低者排名优先,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均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名。

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投标人均可参加上述五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可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评标方式为:对每个标段按照对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如某投标人在2个标段或以上得分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开标顺序定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先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下一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此类推。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标段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评分。

(三)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70分)

第一、二、三、四标段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资质资信(3分)

1、投标人具有 “重合同守信用”或“诚信单位”或“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AAA”信用等级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

2

获奖情况(5分)

投标人所承担的土地调查类项目(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或国土资源系统建设类项目(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系统、 “一张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

3

以往业绩(10分)

1、投标人承担过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内容需包含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或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承担过其他土地调查类(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包、转包合同无效,合同原件备查)

10

4

文件规范性(2分)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0.5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0.5分);有投标文件目录、编页码(0.5分);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0.5分)。

2

5

技术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技术方案的技术先进性、方案周密性、流程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10-15分,良好得5-9分,一般得1-4分,无方案不得分。

15

6

项目管理(5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组织设置是否完备、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人员投入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5

7

投入技术人员(7分)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软件设计师资格的得2分, 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中有注册测绘师或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5人及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外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外)总数在80人(含80人)以上的得3分,60(含)-80(不含)人的得2分,少于60人的不得分。

(需提供本单位承诺参与项目外业人员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测绘作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

8

投入仪器设备(2分)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自有GPS设备、全站仪设备均在12台及以上的得2分,两种设备在8(含)-12(不含)台的得1分,两种设备均少于5台的不得分。

(设备须提供鉴定证书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

9

进度安排(5分)

对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性、工作衔接和工序管理科学性、工期滞后弥补办法、突发情况应急办法、工期时间长短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5

10

质量保证措施(5分)

对质量管理组织是否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得当、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是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5

11

安全保密措施(4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安全保密工作是否有专人管理,保证措施及应急响应方案是否合理、得当且能提供3人及以上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12

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5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意见建议的合理性和服务承诺的优越性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5

13

本地化服务(2分)

投标人为江苏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得2分(分公司也参与计分)(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在江苏省内注册分公司的得1分(格式自拟);其他情况不得分。

2

备注:1、以上打分的项目中涉及证书、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进行原件核对时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符的,该项将作零分处理。

2、如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最终得分低于35分则做无效标处理。

第五标段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资质资信(3分)

1、投标人具有 “重合同守信用”或“诚信单位”或“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AAA”信用等级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5级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

2

获奖情况(3分)

投标人所承担的土地调查类项目(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或国土资源系统建设类项目(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系统、 “一张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

3

自有软件(12分)

1、投标人具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软件的,得3分。

2、投标人具有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系统软件的,得3分。

3、投标人具有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的,得3分。

4、投标人具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软件的,得3分。

(以上软件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书日期必须为本项目招标挂网公告日期之前,原件备查)

12

4

以往业绩(14分)

1、投标人承担过第三次土地调查(内容需包含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或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监理任务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人承担过农村建设用地调查项目中的监理(或技术支持与服务)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包、转包合同无效,原件备查)

14

5

文件规范性(2分)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0.5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0.5分);有投标文件目录、编页码(0.5分);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0.5分)。

2

6

监理实施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监理实施方案的技术先进性、方案周密性、流程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1-4分,无方案不得分。

10

7

重点难点分析(4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是否突出重点、分析是否准确、重点难点分析是否结合启东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4

8

项目管理(4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监理组织设置是否完备、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人员投入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4

9

投入技术人员(7分)

1、项目负责人同时取得土地、测绘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中有注册测绘师或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4人及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需提供人员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

10

质量保证措施(4分)

对质量管理组织是否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得当、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是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4

11

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5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意见建议的合理性和服务承诺的优越性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5

12

本地化服务(2分)

投标人为江苏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得2分(分公司也参与计分)(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在江苏省内注册分公司的得1分(格式自拟);其他情况不得分。

2

注:1、以上打分的项目中涉及证书、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进行原件核对时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符的,该项将作零分处理。

2、如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最终得分低于35分则做无效标处理。

(四)价格分(3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恶意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政府采购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六)定标

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七)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八)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一、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三、质疑处理

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4、对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见公告。

对其余方面质疑可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提交所有成果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5.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根据投标书承诺情况向招标人提交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外的人员)名单。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如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提交了在江苏省内注册分公司承诺的,需在中标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在江苏省内注册分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交,招标人将扣除合同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

8.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名单与投标时提交的承诺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签订合同后扣除合同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

9.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格式

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

(第标段)

合 同 书

甲方:启东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按照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2、服务内容:

3、服务范围:

4、服务期限: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大写)。

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要求

本项目最终成果质量应符合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标准和规范,能够满足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需要并能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六条项目验收

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

2、具体付款方式:

第八条进度安排

1、合同签订后,乙方即组织人员入场开展项目调查工作。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乙方负责完成项目区域内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并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调查成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通过后,负责向甲方提交项目最终成果,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 30 日内,完善相关成果,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4、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3、乙方按照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全面开展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形成调查成果。

4、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并受到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完成工作和提交成果的,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1日,甲方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在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扣除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调查成果质量差等原因,影响调查工作的,甲方有权酌情处置。性质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诚信单位并上报市、省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启东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三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承 诺 书

启东市自然资源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0026(ZB014)的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6.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7.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招标文件予以处理。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邮 编:电话:

传真:联系人: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自然资源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0026(ZB014)的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四:

投 标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Z********0026(ZB014)

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总报价(小写)

备注

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

项目(三期)

(第标段)

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五:

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名单

项目编号:Z********0026(ZB014)

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技术职称

是否是注册测绘师

在本项目中分工

备注

项目技术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技术职称

是否是注册测绘师

在本项目中分工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六:

投标单位人员到岗承诺书

启东市自然资源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为Z********0026(ZB014)的启东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三期)中对人员到岗情况承诺如下:

1.我单位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如因投入人员不足导致项目逾期,视为我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按本标书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对我单位进行追责。

2. 我单位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本标书附件五中提供的人员一致,并接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的随时抽查,抽查时人员一致率小于80%的,采购单位可按合同价的0.5%扣除违约金,如连续三次抽查时人员一致率均小于80%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拒付合同款。

3.我单位在本项目实施工程中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人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人员的,需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人员的,视为我单位违约,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合同价的5%扣除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按合同价的2.5%扣除违约金。

4.采购单位认为我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技术人员不能胜任本项目或不配合工作的,可要求我单位对人员进行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七:

格式一 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标签: 调查 不动产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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