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关于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教学科研】关于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管理,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2月X
一、推荐流程
(一)各单位推荐 (时间:2月X日—X日)
1.认真组织本单位教X换届方案和推荐推举办法,做好动员。
2.按照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教师自荐,认真填写学术委员推荐及审批表。
3.根据教师自荐X的要求,各单位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进行线上推荐。
4.X换届方案和推荐推举办法规定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条件、推荐原则、推荐范围及名额X配等推荐工作要求进行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将学术委员推荐审批表于2月X日中午XX前发至科研处邮箱 X。
(二)资格审查 (时间: 2月X日)
2月X日XX前科研处与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月X日)
1.2月X日9X—XX科研处组织候选人线上署名投票,选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
2.选票应不少于候选人总数的2/3。
3.按照校领导及职能部门领导不多于5人(最多5人),系部及教辅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不多于5人(最多5人),教师(含系部党政副职)不少于X人(最少X人)。
4.考虑学科的覆盖性,按得票数,以学科优先的原则提出人选X党委常委会确定初步人选。
5.对当选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学术委员会正式组建
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根据《XX学术委员会换届方案》,召开第一次全体学术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通过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二、成立推荐推举工作组和监督组
1.科研处成立推荐推举工作组,负责汇总各单位推荐名单,组织推荐推举相关工作。
组长:魏国印
成员:陈婧、周利海、王彦伟
邮箱X(科研处)
2.
组长:朱爱虹
成员:刘洋 米岚 李张敏
X(纪委)
三、学术委员推荐推举工作纪律
(一)严禁拉票贿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选举工作。
(二)不准在选举中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邮件、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采取拉关系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拉取选票;不准阻挠对违反推选或选举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三)党员干部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附 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推荐及审批表
科研处
X年2月X日
附件【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推荐及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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