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峰门铺观景平台及附属设施工程随机抽选公告
垫江县峰门铺观景平台及附属设施工程随机抽选公告
垫江县峰门铺观景平台及附属设施工程 随机抽选公告及合同 一、 抽选项目概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关于峰门铺景观平台规划设计及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批示精神,同意批准本项目建设,发包人为: 垫江县兴垫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垫江县兴垫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峰门铺观景平台及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十路村、太平镇桂花村。 建设内容: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所涉及土地平整,景观步道、平台、室外梯步、堡坎、公厕、景观亭等修建。 (二)发包内容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垫江县峰门铺观景平台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建设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方的开工报告批准之日为准。 (四)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从审计验收合格后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日算起1年。 二、发包总价 (一)本工程发包价按工程概算价下浮6%,实行包干总价为¥242.20万元(大写:贰佰肆拾贰万贰仟元整),包含工程直接费用、临时费、安全生产费、二次转运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以及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等所有费用。 三、结算方式 (一)计价原则 1.竣工结算价:招标人组织垫江县有关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计单位等进行项目工程验收和审计结算。如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按工程项目包干总价进行竣工结算,如工程未建设完成,则以审计结算报告为准 。 (二)计量原则 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发包范围以外的项目)办法:由中标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7天内向监理单位、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并由招标人出据变更通知,进行变更调整或新增。同时,结算时以招标人出据的变更通知为依据,另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并进场施工10日内,预付工程中标总价10%的启动资金至中标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完工后,且经审计单位审定结算后,累计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审计验收时间起计算)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2.按国办发〔2016〕1号文规定,中标单位在进场施工前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交招标人备案。中标人每月建立职工花名册,经招标人、中标人和监理单位三方签字后,由中标人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从该账户直接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应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包括专户资金拨付、 工资代发、资金转出等。 五、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质检(量)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六、税费要求 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48000 元整(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cqsdj.gov.cn)本项目抽选公告页面的《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四)缴纳方式 1.核验 各潜在抽选人需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抽选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承包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承包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且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c.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d.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e.各潜在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承包商自行承担。 2.网上账户电子注册 (1)网上账户注册。潜在承包商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cqsdj.gov.cn),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首次注册的账户核验时间为网上注册完成后至本项目抽选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账户电子注册工作。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抽选保证金的退还,后果其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抽选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抽选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随机抽选程序 (一)核对抽选保证金到账情况 抽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名单,发包人核对足额保证金到帐企业名单。 (二)资质审核 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企业,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已经纳入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企业; (四)组织随机抽选 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企业不需要到现场,由发包人、监督部门全程监督抽选过程。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发包人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发包人、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抽选结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随机抽选结果一经公示,即视为中选承包商知晓中选结果。中选承包商须在公示期满三个工作日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退还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八)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中选承包商应当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随机抽取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中选承包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依法依规处理:1.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日前仍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2.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3. 放弃中选资格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4.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 九、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 垫江县兴垫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包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不计息)。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后,乙方按相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的保障机构足额缴纳。 (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抽选时间和地点 (一)抽选时间:2020 年2 月27日15:00。 (二)地选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员及电话 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15号10栋2层。 联系人:张军、袁毅 ;电话:139*****355、136*****898。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