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招标公告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招标公告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应急处置作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应急处置作业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应急处置作业项目

二、项目需求:见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114万元

四、服务完成期限:采购人通知进场后60日历天内完成垃圾处置应急处置作业。

五、潜在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生活垃圾处置相关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供应商近三年具备生活垃圾(飞灰)类填埋处置业绩。

(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中需至少有一名具备环境工程、机械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违标处理;

(6)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谈判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2月28930分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20楼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谈判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二)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从供应商账户提交,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将缴纳凭证交给代理机构(保证金单独提交,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69075

(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九、特别说明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生活垃圾及时处置需要,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本次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本项目如合格响应单位不足三家,将邀请现场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来确定成交单位。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南通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尤其要服从崇川区的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自行安排投标事宜。供应商应同时考虑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下,拟派作业人员在合同签订前按企业复工要求向项目所在地防疫部门履行报批手续,如不能办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507

邮 箱:jsxsjgs@126.com


最终【竞争性谈判】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应急处置作业项目.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应急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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