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包柜二次招标公告
寄包柜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1-00647号信息--上海师范大学寄包柜(第二次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寄包柜
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3、数量:详见附件。
4、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5、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付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数量和时间等,按时交付。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密封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货物报价(包括:货物名称、原产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报价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生产供应、保管、运输、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拆卸、搬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税收、售后服务以及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等费用。
3、以表格的形式,详细说明相关产品的材质、配件、品牌、型号、产地、制作工艺及加工用设备等内容,并提供产品图片及彩色样本;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4、按照采购要求提供实样(如果有要求的话)。
5、同规格货物市场销售业绩;
6、报价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10、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11、所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谈判通知:
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11年10月26日。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密封交谈判小组。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大企业投标不予接受。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成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姜诚东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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