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非住宅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关于公开选定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非住宅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关于公开选定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非住宅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顺利推进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拟公开选定非住宅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广宁村,涉及非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45万平方米,拟公开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报名条件
1 、具备北京市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且 列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北京市可以参与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2 、无不良行为记录 ;
3 、 近5年内有北京市城六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评估的业绩,且表现优秀的评估机构优先 。
三、提交材料
1 、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2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5 、近5年在北京市范围内承接征收评估项目合同复印件;
6 、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具体见附件)。
以上报名材料请统一放入透明塑料文件袋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5日11:00
(24日14:30-17:00,25日09:00-11:00)
报名地点:广宁征收现场办公室,北京国际电气公司(原翠云酒楼)
联 系 人:张庆朋
联系电话:********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采取无接触报名方式。请各评估机构受托人佩戴口罩、自带黑色签字笔,在广宁征收现场办公室报名处自行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放至指定位置。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 二 月 二十四 日
附件
承诺书
现有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为我公司受托人,参与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非住宅房屋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工作。
现我公司承诺,该受托人并非来自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外地返京人员系已按照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居家隔离满 14 天后复工人员,现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我公司对该受托人已配备口罩、手套等防疫物品,对提交的材料已进行消杀处理。
特此承诺。
XX 公司(公章)
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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