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中小学校分类设施配套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中小学校分类设施配套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中小学校分类设施配套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生活垃圾分类中小学校分类设施配套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002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生活垃圾分类中小学校分类设施配套项目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查看

有害垃圾暂存箱存放架,2910个,

规格:长*宽*高1500mm*600mm*2000mm(±5㎜)(白色4层)每层承重200kg

材质:原料冷弯型钢,成品立柱厚度14MM,成品隔板厚度3MM,可组合。表面预处理及喷涂塑粉,塑粉为环氧树脂,涂层质量符合GB/T21776-2008标准规定,涂层厚度达50-80μm。喷塑硬度(耐磨度)为喷粉硝基漆10倍以上,达到ST2级的要求,焊接处保证无脱焊,虚焊现象。

有害垃圾暂存箱,26190个,

规格:长*宽*高①外尺寸(mm)1200*400*290 内尺寸(mm)1165*365*280(黄色)(±2㎜)箱体重量≥5.2KG

②外尺寸600*400*235内尺寸(mm)565*365*222(黄色)(±2㎜)箱体重量≥1.7公斤可(可折叠)

材质:①采用PE全新料材质,②采用PP全新料材质,可四面折叠。外表光滑,容易清洗;耐酸、耐碱、耐油污,防潮防蛀。耐磨损,耐压,耐用,抗冲击,无毒无味,易消毒。抗腐蚀、抗冰冻、耐热、抗紫外线。产品结构设计合理,承重强度高。不老化,不褪色,具有一定的强度和硬度。箱体一次成型, 方便搬运,可堆叠,易整理。

箱体底部加筋条,有效提高箱体底部的承重能力及防变形能力。箱盖凸起横纹,加强箱盖承载能力。使用寿命长,正常情况下三年内不自然损坏。高温40度,低温-20度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外形美观大方。

可回收物暂存架,68700个,

规格:宽*高360㎜*630㎜(土5㎜)(蓝色)

材质:采用塑料与不锈钢结合,塑料要求PE全新料,不锈钢原料要求每根直径不低于5㎜,样式美观大方,外表光滑,实用性强,耐寒,耐摔,耐碱,耐油污,防潮防蛀,易消毒,可折叠,便于携带。折叠开角角度>45度,坚固的中轴设计,可放置≥宽*高(700mm*700mm)回收袋,承重20kg以上。

环保屋指示牌,29840个,规格:①长*宽400mm*200mm ②长*宽800mm*400mm (±1㎜) ③长×宽50mm*100mm,材质:5mm透明亚克力 倒角抛光 3M背胶根据沈阳市中小学校环保屋内设置要求,共为970所学校的环保屋设计并配备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指示牌,要求对指示牌有论述内容。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本次采购项目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商,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2-24起至 2020-3-2(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大厦BD座8楼微合空间830-vip30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3-20 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大厦BD座8楼微合空间840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2-24至2020-3-2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项目联 系 人: 吕怀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1号3-7-1
项目联系人: 马艳
联系电话: ********699
传真: ********386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908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2-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小学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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