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警用摩托车 招标公告

赣州市公安局警用摩托车 招标公告

[2020-02-25]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赣市购2019B000300294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警用摩托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9-GZ-J00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警用摩托车

9

长×宽×高(mm):2260(±5)×830(±5)×1260(±5)

轴距(mm)≥1440

整备质量(kg):≥170

最高车速(Km/h):≥105

排放标准:国四

发动机形式:单缸、风冷、四冲程

油箱容积(L)≥20.0

启动方式:电起动

点火方式:电感放电式

排量:250ml±5

最大功率[KW/(R/MIN)]≥13.0/7500

最大扭矩[NM/(R/MIN)]≥18.0/6000

轮辋形式:轻合金

润滑方式:压力飞溅 变速器形式:脚踏五档变速

制动方式:前轮:盘式后轮:盘式 带ABS;

每车配备边箱1对,尾箱1个。前导流罩红蓝警灯各1盏,前保险杠红蓝警灯各1盏,左右边箱红蓝警灯各1盏,后立杆警灯1盏,警用3笛音扬声器1对,喊话器1个。

268200.00

注:1、响应产品必须为公安专用型号后缀须带“警”字缩写“J”,不接受民用改装车;

2、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须提供(警用摩托车)的CCC认证证书。

(七)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2月25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谈判文件的购买:2020年02月26日至2020年02月28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0年03月06日14: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谈判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194736136630)(自然人参加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付款方法: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回。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三),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0797-5552869

传真:0797-5552879

邮箱: 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公安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29号

电话:0797-8291258

联系人:温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签: 摩托车 警用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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