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工业园河涌水环境提升PE100管道物资招标招标公告

富山工业园河涌水环境提升PE100管道物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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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招标原则

一、投标人报名阶段须知

1、必须相应我司招标付款方式,不响应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货到现场办理完所有验收手续(含初验收及复验收)且买卖双方在当月20日前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次月30日前内支付经买方确认的到货总金额的80%,工程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到到货总额的95%,剩余5%留作保修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卖方按约履行保修义务且无其他违约情形时,买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完。如发生纠纷,则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情况下,待最终解决后30天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在合同签约时,卖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卖方同意买方变更支付材料款的安排,并承诺在业主未能按时支付买方工程款导致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不追究买方经济与法律责任。

2、必须响应我司招标合同条款,详见招标文件附录4合同模板,不响应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废标条款

一、未按时间要求在“云筑网”平台进行报名、投标或澄清为废标

二、未按招标文件及澄清内容要求上传相应附件(附录1、2、3)为废标

三、不满足招标付款条款为废标

四、不响应招标合同模板为废标

五、未进行澄清回应的投标单位视为废标

六、首轮报价最高单位淘汰。

七、由于云筑网平台招标第二轮报价必须低于低于轮报价,因此各投标单位需严格按我司招标要求进行选型报价,不响应废标。

八、各投标单位需将厂家选型、品牌在报价单上填写完整,不响应废标。

招标信息简介

一、招标单位: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方经理部

二、工程名称及地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全面推进河长制河涌水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夏村

三、招标物资:中建三局安装公司南方经理部富山工业园河涌水环境提升项目PE100管道物资招标

四、招标编号:cscec********159

五、招标发布时间:2020年1月10日(3天)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3天)

七、投标时间: 2020年1月18日

八、招标负责人:梅树彬 136*****054 ********46@qq.com">********46@qq.com

项目技术负责人:邱勇庆134*****673

九、招标纪检: 孙斌 185*****420 ********6********23@qq.com">@qq.com

投标指南

一、首先应在“云筑网”的注册,“云筑网”注册时间至少为3天,请投标

单位务必在3天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二、在“云筑网”进行报名,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开始准备投标文件。

三、报名通过后我司会对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资审结束后我司统一通知资审合格单位正式开始投标。

四、在 “云筑网”投标并上传投标文件(附录1、2、3缺一不可)。

五、投标过程中有疑问可在“云筑网”平台发布答疑或直接联系招标负责人

六、随时关注“云筑网”平台澄清通知,及时进行澄清回应。

七、在 “云筑网”平台报名、投标。我司有权取消未按要求进行报名或者未投标的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

八、招标后将进行一到二次澄清,一般情况下仅进行一次澄清,澄清结束

后满足澄清要求最低价中标,中标单位将在云筑网进行公布。

九、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在三天内在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平台网址:http://jc.cscec3bmep.com/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投标范围:

1.1招标文件中所列物资招标清单是投标人的投标范围。

1.2供方可根据自身实力提供更优惠的报价方案,我司将择优选定。

2.合格投标人:

2.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供方需为一般纳税人、投标后需通过资格审查。

2.2产品的生产工厂或产品的代理人可单独以法人身份参与投标,或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并符合相关规定。

2.3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合法性,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物资及服务:

3.1合同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3.2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买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5.投标报价:

5.1为物资进入施工现场的落地单价及产品配套必须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仪

器、仪表、工具及易损件等费用:投标物资进入施工现场落地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到施工现场的价格[含产品出厂价、包装费、服务(技术和销售)费、代理费、搬运费、装车费、缷车费、保险费、税金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以上各项产品的所有费用均需开产13%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6.货款支付状况:

6.1货到现场办理完所有验收手续(含初验收及复验收)且买卖双方在当月20日前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次月30日前内支付经买方确认的到货总金额的80%,工程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到到货总额的95%,剩余5%留作保修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卖方按约履行保修义务且无其他违约情形时,买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完。如发生纠纷,则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情况下,待最终解决后30天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在合同签约时,卖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卖方同意买方变更支付材料款的安排,并承诺在业主未能按时支付买方工程款导致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不追究买方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投标

2.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1)投标承诺书(盖鲜章上传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附录1;

(2)法人委托书(盖鲜章上传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附录2;

(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盖鲜章上传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附录3;

三、开标与评标

3.1买方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在招标平台上按时开标。

3.2.保密:买方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

3.3.投标文件的拒绝权

1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废弃。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严重不平衡;或者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评标小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废弃。

2被确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将被废弃。

3投标文件不完整或被确定为招标文件(商务或技术)实质上不响应的投标将被废弃。投标附件不上传视为标书不完整。

4投标人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买方决策的努力将导致他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四、授予合同

4.1评标小组将对通过详细评审后被确认为有效标的所有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包括实地考察。

4.2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小组对确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按评标价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合理评标价和履约能力综合评分确定推荐标候选人顺序。

4.3定标与授予合同:买方在被确认在投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履约能力的合理评标价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中,将合同授予提供了合理评标价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买方有权根据本次招标初步确定中标候选入围单位进行集中洽谈(最高报价和不响应标书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将被淘汰),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调整:授予合同时,买方有权对招标物资的种类、数量按不同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分开授标,投标单位单价或其它条款与条件不变。

4.4取消中标资格:1自动放弃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不可抗力所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如果中标人被发现在招标中有腐败或欺骗性行为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3被取消中标资格,买方将按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通知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买方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以此类推。

4.5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发布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买方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发出后,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买卖合同或改变中标结果或放弃中标项目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6限制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今后壹年内不允许参加买方组织的任何物资招投标活动。

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由不可抗力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除外)。

在投标或执行合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给买方的招标工作和工程施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投标人。

五、合同样本:见附录4

六、投标文件附件格式

附录1

投标承诺书

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们已经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要求,我司同意买方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若中标我们将以此作为提供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按照买方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物资。投标报价如下: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投标人是 /否 为一般纳税人,所开增值税发票税率为%。

付款方式: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即货到现场办理完所有验收手续(含初验收及复验收)且买卖双方在当月20日前办理完结算手续后60日内支付经买方确认的到货总金额的80%,工程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到到货总额的95%,剩余5%留作保修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卖方按约履行保修义务且无其他违约情形时,买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完。(2)在合同签约时,卖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卖方同意买方变更支付材料款的安排,并承诺在业主未能按时支付买方工程款导致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不追究买方经济与法律责任。

供货周期: 天

我司保证所供产品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产品,生产投标物资所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是满足设计要求的优质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招标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保证所供消防产品按消防要求所需的各项证件、资料齐全,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

我司同意报价文件在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方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此致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

法人委托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公司法人代表   授权本公司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标的投标报价、谈判及合同的签订、收款、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电话: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录3

偏离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偏离

备 注

技术偏离



















商务偏离



















投标品牌



















注:以上表格若投标单位技术与商务部分有偏离时请详细填明。

投标授权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附录4:招标合同模板

买卖合同

买方:

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概况、数量、价格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生产厂家

商标

备注










合计









本合同结算货币采用:人民币。

合同金额(大写):(含税)

1.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交付后无任何第三人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买方享有完全所有权且无任何瑕疵,若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存在权利瑕疵的,卖方应无条件负责整改完善,否则买方有权停付卖方合同款项,且要求卖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2.关于货物的具体品种(类),买卖双方需签订合同清单的,应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予以确认。

3.本合同单价的调整按照以下第项执行:

(1)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2)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本合同货物按以下办法调整单价:。调整单价必须由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4.货物数量是暂定数量,具体数量由买方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确定,卖方不得因供货数量的增减要求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卖方按供货价进行回收,并以经买方验收确认的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5.如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提前采购囤积合同货物且买方因项目施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施工合同解除等情况无法使用囤积货物,该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6.卖方不得未经买方同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卖方不得指定任何第三方代为向买方供货,否则买方有权不予收货,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7.上述货物单价为地面交货单价已含运费、上车人资费、卸车费、税金、包装费、材料损耗费、保险、现场施工指导、维护、技术培训等所有费用。

8.货物的计量方法: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卖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卖方企业标准执行(具体标准)。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须符合使用工程的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更换指定品牌,若买方同意更换品牌,须重新认价。

3.除满足上述标准之外,卖方货物还需要满足如下质量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的技术要求。

4.卖方所供货物除满足上述质量技术要求还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买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允许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淘汰或对环境污染的原材料;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健康造成损害;在材料卸货完后,清理包装产生的垃圾,减少固废的产生。

5.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

(1)货物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质保期自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发生故障,卖方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根据买方要求免费给予更换或维修服务。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给买方或者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3)在质保期内,由于买方原因或者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货物损坏/故障,卖方负责维修、更换,买方承担相应的更换的部件费用。

(4)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上述更换或保修服务,若卖方未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始及完成更换或维修,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该罚款可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5)卖方同意,如卖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合同约定或买方指定的期间内开始及完成更换或维修,买方或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款项中得到补偿,该费用或市场价无需经卖方确认。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货物的质保期相应延长6个月,该部分质保金退还日期相应往后顺延。

(6)质保金: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

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2.卖方接到买方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24小时内派经验丰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3.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必须同意参加。

4.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当此技术支持及服务之受益人转为建设方时,卖方亦须无条件接受并提供技术服务及支持。

5.卖方技术服务不能满足要求,买方及业主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解决技术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四、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及风险承担

1.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1 项执行:

(1)交货地点:;

(2)买方自行提货。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按以下第项执行:

(1)卖方在年月日之前向买方交付全部货物;

(2)分批送货,买方通过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scec3bmep.com/)等方式下达供货通知,卖方收到供货通知 天内根据要求的数量交货。

3.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担按以下第1项执行:

(1)采取卖方交货方式的,货物由卖方送交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采取买方提货方式的,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货物由买方运离提货地点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4.其他:

卖方所送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买方拒绝接收的,由卖方自行保管;如确需买方代为保管的,需由卖方向买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买方书面同意。在买方代为保管期限内,卖方应偿付买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其他费用。

五、运输费用承担及运输方式

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2.装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卖方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卖方承担,卸货人力及机械资费由卖方承担。

3.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合理安排,卖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

1.包装标准、包装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包装必须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同时卖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1 项方式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卖方在交货后自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2.验收的方法:先由买方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质检员、材料员对所供货物进行初验收,初验收通过后再组织工程监理、业主工程师进行复验收。

3.不论货物是通过买方的初验收,还是通过工程监理、业主工程师的复验收以及第三方检测单位样品检测,并不代表买方免除卖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责任。买方在货物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等,买方可以直接从应付材料款中扣除。此外,买方还可以依据本合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对于由该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等事故,卖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买方经验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

5.买方指定(手签样式:     )为货物的验收签收人,联系电话 ,指定 (此处应填项目经理) (手签样式:     )为货物验收审核人,联系电话,所有货物必须经上述人员在授权期内共同签字认可,上述人员有效授权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上述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买方重新指定,提前2日通知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货物验收程序不完整或其他人员在验收单或其他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均属无效,卖方不得以此要求买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

6.货物如需送检,卖方应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送检。如送检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7.卖方应如实提供每批供应货物的数量数据,如卖方提供的数量数据与实际到货数量不一致,由卖方负责补足,并自愿向买方承担差额部分货物金额双倍的罚金。若双方对验收数量有争议,由货物使用地计量主管部门进行鉴定。

8.其他约定:

八、随货物交付的有关单证、资料、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

1.卖方在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必须满足货物使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买方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若卖方未能随货交付前述资料的,则以卖方实际交付前述资料的时间为卖方交货时间,买方有权在卖方交付上述资料前不予办理结算及付款手续。

2.。

九、结算方式、期限及货款支付

1.卖方每月20日与买方核对上月21至本月20日所供材料数量,并办理完当批结算手续,向买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买方财务部门挂账,此发票仅作为买方挂账依据。超出本合同规定时间未办理完结算手续的,卖方承担该批货款 2 %的违约金,买方在支付卖方该批货款时一并扣除,卖方不得与买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2.结算数量以经买方验收确认的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人员验收货物合格后10天内与买方办理结算手续,对双方买卖货物数量和价格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以买方单方确认为准。

3.货到现场办理完所有验收手续(含初验收及复验收)且买卖双方在当月20日前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次月日前内支付经买方确认的到货总金额的80%,工程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到到货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卖方按约履行保修义务且无其他违约情形时,买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完。如发生纠纷,则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情况下,待最终解决后30天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2)在合同签约时,卖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卖方同意买方变更支付材料款的安排,并承诺在业主未能按时支付买方工程款导致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不追究买方经济与法律责任。

4.买方必须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材料款项,且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5.买方支付卖方货款前,卖方必须提供卖方单位所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与买方支付金额相同,买方在未收到卖方正规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6.在合同签约时,卖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卖方同意买方因业主原因变更支付材料款的安排,并承诺在业主未能按时支付买方工程款导致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不追究买方经济与法律责任。(业主或甲方指定的必须增加此条款)

7.卖方每月应与买方核对确认供货物资,如采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scec-buy.com)招标交易的卖方应录入当月对帐明细单,若卖方未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十、退货与换货

1.由于工程现场变更及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等原因引起买方所需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发生变化时,卖方要按买方的通知要求进行货物的退货和换货;如所换货物在本合同中未列出价格的,双方需另立补充协议确认价格及数量,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对于非定制类产品,因买方原因退货,所退货物外观未严重损伤且不影响货物使用功能的,卖方应原价回收;货物外观严重损伤或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的,且货物外观受损或使用功能受影响系因买方原因造成,则卖方与买方协商后折价回收。对于定制类产品,若买方要求退货,卖方应按原价回收。

十一、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担保合同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供货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卖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除继续依约履行合同外,且必须按买方要求立即组织更换或完善不符合的条件及要求,还应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卖方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除按买方要求立即组织更换或完善不符合的条件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卖方履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卖方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须按买方要求立即完善不符合的条件及要求,且卖方还需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相应损失,按卖方不能按期供货的违约条款执行。

4.买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买方无故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卖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款项利息,利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十三、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7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廉政建设:

1.若卖方引诱、贿赂买方相关人员,以达到虚报、多报供货数量为目的的,一经查实,买方单位有权要求卖方一次性支付5至10万元的违约金,并扣减虚报、多报供货数量2倍的货款。

2.若买方故意刁难,卖方应及时向买方现场管理代表或主管经理投诉,买方保证在接到投诉2小时内答复解决。(买方监督电话:联系人:)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买方法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的,可提交货物使用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纳税信息:

买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纳税账户银行账号:

2.卖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收款单位须与本合同中卖方全称一致)

收款银行:

收款账号:

卖方收款人姓名:

3.卖方收款人非合同签订人或合同约定“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合同签订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合同签订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证明领款人身份。

4.卖方收取供货尾款时须向买方出具结清承诺书(见合同附件3)。

5.买方支付货款时必须按以上卖方银行资料将货款汇入卖方指定银行。

6.买方支付货款,在买方提供出足够的证明以其它的单位名称/银行进行支付的均等同于买方进行了货款支付,买方不存在违约为此卖方不得向买方进行索赔。

7.如买方与业主(或总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终止,则买方可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立即终止本合同。对于买方已下达供货通知书的现制类产品,由卖方对其遭受的损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买卖双方一同向项目业主进行索赔,卖方同意最终赔偿金额以项目业主确认的赔偿金额为准。对于非现制类产品或虽为现制类产品但买方尚未向卖方下达供货通知书的,卖方同意并无条件接受买方终止合同的要求,并不得向买方提出任何经济索赔。

8.买方发给卖方的正式函件、通知单等卖方应无条件签收,否则卖方每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买方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填写提示:填项目部专用邮箱,非员工个人邮箱)按照本合同约定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文书,若卖方在邮件发出后24小时内未予以回复,视为卖方已经收到,并对相关邮件内容予以确认。卖方电子邮件地址:。

9.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在未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办理债权转移。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6份,买方执4份、卖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本合同相关附件:

1、告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结清承诺书

4、廉洁共建协议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

(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

(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层安装事业部

地 址:

邮 编:430064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附件1:

告 知 书

致:

为促进买卖双方有效合作,减少双方出现合同纠纷的可能性,现对我方(买方)的内部管理要求向贵方告知如下,请贵方认真了解:

1、所有合同附件及增补的协议书必须加盖买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其余印章及签字买方一律不予认可;

2、买方下达的生产通知书须有买方指定的人员共同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3、未经合同约定人员通知卖方不得直接送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买方不予认可;

4、卖方供货总额超出合同额或者合同约定限额,须及时办理相关补充协议,并加盖买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否则买方有权不予认可;

5、合同货物单价发生变化,或合同新增及更换供货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品种等,须及时办理补充协议并加盖买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确认生效,否则买方有权不予认可;

6、合同货物的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过买方的书面认可,且及时办理补充协议并加盖买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确认生效,其他人员若擅自调整合同价款,买方不予认可,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7、买方指定的签收人在授权期内签收有效,逾期签收买方不予认可;

8、卖方送货时应使用己方单位的送货单据,不得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单据作为送货单,如出现此类情况,买方签收人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告知人:中建三局 有限公司

20 年月 日

被告知人盖章:

20 年月 日

将以下内容手填到上方空白处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我司已知晓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告知书内容,我司愿意严格按照合同及本告知书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否则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公司,法人代表    授权本公司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标的投标报价、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收款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日      期: 201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3:

结 清 承  诺  书

中建三局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与贵司签订  工程

的工作内容的合同,合同编号为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 收到贵司支付我单位尾款元,我单位收到此笔尾款后,就该合同下的全部结算款项结清,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承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时 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4:

廉洁共建协议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项目廉政建设,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特订立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规定。

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条款办事。

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发现对方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规避招标或违反招标程序确定供货单位,也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有针对性地故意设定条件,以不公正的方法确定供货单位。

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准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等。

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不允许向乙方单位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在此之前或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执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还有权追究责任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事实的,应立即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举报邮箱:azsybjw@cscec3bmep.com;监督举报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楼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邮编430064)收

违约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若乙方引诱、贿赂甲方相关人员,以达到虚报、多报供货数量为目的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5至10万元的违约金,并扣减虚报、多报供货数量2倍的货款,甲方同时保留单方中止合同的权利;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止与乙方的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五年内不准在甲方单位投标供货。

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款项付清为止。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送双方的监督单位(甲方指定为公司纪检监察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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