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号: 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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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发展局的委托就其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1-WJ-G-041
二、招标内容: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项目(具体见招标书)。
三、报名条件: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具备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力。
(2)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服务。
C、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非苏州注册的投标单位需提供苏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无特殊情况,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同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如有)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审。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1年11月2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1年11月2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伍拾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11月11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勘察现场。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1年10月26日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会时间:2011年10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答疑会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完工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
4、交货地点:具体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采购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发展局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