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仙楼山红色文化森林公园入口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浦城县仙楼山红色文化森林公园入口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浦城县仙楼山红色文化森林公园入口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仙楼山红色文化森林公园入口建设工程已由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浦发改[2011]基字第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园林管理处, 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浦城县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城县仙楼山入口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00万元(仅为招标投资设定额,实际工程造价须经有资质单位编制并由审计部门定案后确定)。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仙楼山红色文化森林公园入口建设及正大路入口人行道工程施工图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设计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第二天起进场施工并按第二天开始计算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整体工程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证C级以上(含C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8.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0月 20 日到2011年 10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照常上班),到 浦城县滨江步行街15幢1单元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K=12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年 10 月 30 日下午 2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成人教育中心六层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园林管理处;
地址:浦城县仙楼山,邮编:353400;
电话: ****-*******
联系人: 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4区4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苏先生 (浦城分公司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城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帐 号: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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