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收费站供暖煤招标公告
管理处收费站供暖煤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收费站供暖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收费站供暖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货物名称:
01-01:型煤 数量:1875吨; 01-02:沫煤 数量:800吨;
最高限价:163.4万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32
3.采购项目需求:(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壹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中的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应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经市级及市级以上监测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3)投标人为采矿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注册、经营、储蓄地点均须在沈阳市范围内;具有1000㎡以上的固定储煤场地;具有1万吨及以上符合本次招标条件要求的煤炭库存;具有独立运输能力及绝对保证需要随时配送的能力;
(5)2008年以来,具有2万吨/年以上煤炭经营业绩;
(6)交货时间:按招标单位的通知在合同期限内随时供货;交货地点:15个交货地点,辽中(辽中南、高华、茨于坨、满都户等)、新民(于家、金虎台子、高台子等)等。
(7)投标人负责炉灰清运工作。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于2011年10月18日在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工作日内早9:00-11:00;13:30-16: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采矿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授权书、业绩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进行审核。
联系人:刘处长 联系电话:137*****668 地址:于洪区迎宾路49号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07日0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512室)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49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501室
项目联系人:李龙 乔竞仪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火炬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07
邮箱地址:lnxind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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