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轻型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轻型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乙方: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XZB[TP]*******的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轻型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其他卫星通信设备 | 其他卫星通信设备 | 1 | 套 | 国内 | 479900 | 479900 | 华平AVCON | HDS220-17-FSV | 无 | ||||
合计: | 479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479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66号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4.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首次)》(项目编号:[350100]FXZB[TP]*******)中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和附件5-2 <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中的规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说明:采购人接收轻型卫星便携站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在3个以上不同地点(地点不能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实地操作使用,实现现场与部消防救援局、福建消防救援总队、福州消防救援支队作战指挥中心的视频回传、双向对讲、视频会商等功能。(须提供有采购人签章的测试证明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包1合同总价的95% | |
2 | 5 | 质保期满无未了事宜支付包1合同总价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设备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为质保期,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维修、保养(包含所有配件更换、维修及差旅费等),终身提供咨询维护服务。如成交供 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2日内未及时到场维修保养,所产生的维修保养费用采购人有权在质保金内予以扣减。。
10、违约责任
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期限交付、安装并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同意每逾一日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直至合同设备交付安装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安装或验收合格超过10日,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构成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同时若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全部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采购合同,并要求成交供 应商返还全部设备款项,同时成交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另采购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则成交供应商应予全部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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