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检验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下同)受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的委托,就以下(采购编号HNZC2011-157, 检验仪器设备)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检验仪器设备
2、用途: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用
3、数量及分包: 不分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包号 |
1 | 溶出仪 | 1 | 台 | A包 |
2 | 超纯水机 | 1 | 台 | |
3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
4 | 台式酸度计 | 1 | 台 | |
5 | 电热板 | 1 | 台 | |
6 | 微波消解仪 | 1 | 台 | |
7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台 |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序号为3、6、7(即: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的设备投标人必须获得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否则该投标文件视无效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4、必须在省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0日起至2011年10月26日(办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联系电话):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符先生138*****805)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出示投标人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09日14:00至14:45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11月09日14:45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138*****911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6楼D座
传真:****-********,邮编:570125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名称: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投标文件接收人姓名及电话:
符强先生 电话:****-********/138*****805,EMAIL:fuqiang.1118@163.com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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