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9时公开进行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总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总包工程。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方大炭素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总包工程1套(详见技术文件)。

三、投标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公司实际经营5年及以上(至招标报名结束之日)。

(二)二次焙烧隧道窑设备在炭素行业有成功的业绩,投标时必须附至少3份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具备工程总承包实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在现场安装调试的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招标人未给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际顺延。

(七)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招标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投标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不退还招标人已付定金;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八)其他约定事项,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派人员参与分步、分项及整体工程设计提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等工作。

四、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五、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

(二)发货款:外购设备到厂,其他设备在制造、组装完成且预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安装调试验收款: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正常投入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全部设备自双方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1年。

(五)发票: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需提供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支付方式: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六、工期要求

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设计、制造、现场安装调试总工期285天(日)。

七、招标时间地点

(一)招标时间:2020年3月20日上午9:00。

(二)招标地点:综合办公楼二楼设备部会议室。

(三)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四)报名结束时间:2020年3月19日18:00。

八、报名方式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20年3月19日18:00前到方大炭素设备部报到,具体事宜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九、招标要求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2部分,技术标中要有项目设计方案及设计配置清单,商务标中要有企业业绩、资质文件、投标报价。投标单位需提供3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要求全部密封。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结束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文件发出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七)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必须由企业法人签字确认或加盖企业公章方可有效。

(九)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招标文件资料费不退还)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缴纳完毕,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十)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50000元;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

(十一)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缴纳。

(十二)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3号。

开户行:兰州银行华龙支行。

账号:***************

行号:********3039。

(十三)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后全额无息退还。

(十四)确定中标后,中标人需缴纳合同总价的8%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时,需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十五)中标人安装调试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时,要求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人员必须持证施工,且人证一致,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同时要求施工前必须有经过审批同意的安全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十、招标人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三)联系电话:180*****883

十一、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2*****511(公司党委书记)。

180*****033(公司党委副书记)。

18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附件:技术文件

附件

技术文件

一、总则

(一)本技术部分适用于方大炭素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系统,提出了该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达产达标、现场验收、报批取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伴随服务。

(二)本技术部分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部分的技术条件和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以及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设备。

(三)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需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四)投标人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五)投标人对设备的安全性、成套性、完整性、系统性、可靠性及产品质量负责。

(六)在招标完成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人应予以配合,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七)本技术文件所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工程概况

(一)生产能力:2000吨/条·月,焙烧温度750~850℃。

(二)安装地点:方大炭素厂区内。

三、自然条件、公用系统、工艺技术条件

(一)自然环境条件

1.项目所在地海拔平均高度:1750米。

2.冬季极限温度:-21℃。

3.夏季极限温度:39.1℃。

(二)公用系统技术条件

供电电源:AC380V/220V±15%,AC50Hz±1。

供水条件:温度3~30℃,压力0.2~0.5MPa。

压缩空气压力:0.3~0.6MPa。

(三)工作制度:330天/年、3班/天、8小时/班。

(四)工艺参数

生产能力:2000吨/月?条。

生产时间:330天/年。

主体产品规格:电极本体直径为φ400~φ800mm,长度1800~3100mm;接头直径为φ234~φ448mm,长度1760~2320mm。

窑内焙烧带温度:750~850℃(测点位置确定,上下、2侧温差±15℃)。

进出窑时间:2.4小时(可2~4小时范围内调整)。

加热方式:外燃式。

窑内氧含量:≯4%。

(五)环保指标

外排颗粒物:≤15mg/m3。

外排沥青烟气:≤15mg/m3。

外排二氧化硫:≤50mg/m3。

外排氮氧化物:≤100mg/m3。

外排苯并芘:≤0.3×10-3mg/m3。

岗位噪声:≤85dB。

厂界噪音:昼间≤60dB,夜间≤50dB。

四、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二次焙烧隧道窑2条,工艺设计、工程设计、隧道窑窑体安装(含材料)、隧道窑配套的窑车及运输系统、隧道窑配套的装卸站与隧道窑配套的电气、设备和操作控制系统、隧道窑窑车及配套匣钵、产品托架(大)等、对操作人员的培训;保运等全部内容(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对工艺、设备、生产的系统性、完整性及良好运行结果负责。

(二)供货范围

1.概述

投标人应对二次焙烧隧道窑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图纸、资料的提供以及与各个配套件商之间的联络、协同、检验和在不同场所进行的试验,试运行及质量保证,对招标人使用者的培训,负有全部责任。

所提供的设备首先应是投标人的标准产品,3年内有类似的规模的设备系统在本招标书中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正在生产运行的经历,招标人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2.供货范围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二次焙烧隧道窑的设计、制造、检(试)验、包装、运输、安装及调试等服务。

设备供货范围为二次焙烧隧道窑中投标人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材料。主要包括:二次焙烧隧道窑体基本结构、窑车、烟气循环系统、预冷区冷却系统、主冷区冷却系统、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需提供系统程序且不得加密)、高温轴承水冷却系统、烟气除尘设备、烟囱、烟气管道、天然气调压箱、天然气管道等满足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需求的相关设备、阀门、管道、泵类、电气及自动化设备、元器件、电线、电缆、钢件、防腐保温等。

3.1年易损件(含在总价内)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各液压缸密封圈

共1套

2

导轨滑槽

共1套

3

低压继电器

总量的10%

4

行程开关

总量的10%

5

高温蝶阀

总量的10%

6

烧嘴组件

烧嘴组件(燃烧室、窑侧烧)各4套

7

烧嘴点火用电动蝶阀(带电动马达)、点火变压器、燃气切断阀、火焰监测器

各4套

8

点火电极、离子棒

各10支

9

天然气调压箱阀门

总量的10%

10

热电偶及仪表

总量的10%

11

托架

总量的10%

12

电葫芦

1台

13

液压站阀组、电磁阀线圈

各1套

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清单内容(由投标人填入,招标人审核)。

4.专用工具(含在总价内)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电工工具

1套

2

套筒扳手

1套

3

检修平板车

1台

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清单内容(由投标人填入,招标人审核)。

5.机械运转试验和试验报告。

6.所需要的总装图和相关资料。

7.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8.设备安装调试或厂内组装期间,负责对招标人员工进行安装、操作、维护、编程等的培训。

(三)供货完整性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现场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招标技术文件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足。

(四)界区和接口

招标人负责提供电源引入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从配电柜至现场设备的启动柜、操作台、就地控制箱、电缆等一切设备设施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

招标人只指定工业用水、用电、用气接点,招标人按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土建设计施工。投标人负责整个二次焙烧隧道窑所有的窑体结构、匣钵制作、机械传动、电气、热风管道、水路、控制系统等的详细设计,并承担设备机械、电气、气路、水路、控制系统等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和性能检测,实现现场和操作室2地控制、进出车现场操作柜与控制室可视通讯。负责整套设备系统的成套性、完整性、系统性、安全性。

五、采用主要标准

在设备设计、材料及外购件选择、制造、检验、装配、调试、涂装、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中采用以下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在下列标准中,应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应是最新版本。

若总承包方选用本技术规范以外的标准时,须提交业主方审查批准。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238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

《设备管道及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

所有螺纹、螺母、螺栓、螺杆应采用GB标准的公制规定

本技术条款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零件应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0质量体系制造,图纸和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度量制单位(SI)和IEC规定的图例符号表示。

六、对系统的基本要求

对系统的基本要求:设备必须是当前国内外最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各项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长寿、节能、便于维护的要求。投标人对二次焙烧隧道窑所含的工艺、设备及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使用性能全面负责。共新建焙烧3.1米规格产品隧道窑2条。

七、总则

(一)对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基本要求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文件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成熟的、优质的、可靠的、完整的产品。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应在投标人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并且经验证在相似的使用场合下的使用是可靠的。

产品方案表

序号

规格(mm)

每车根数

每车重量

(吨)

每车时间(h)

比例(%)

年产量

(吨)

1

φ600×2600/3000


≤7

2.4



2

φ550×3000


≤7

2.4



3

φ550×2300/2600


≤7

2.4



4

φ500×2600


≤7

2.4



5

φ500×2300


≤7

2.4



6

φ500×2000


≤7

2.4



7

φ400×2000


≤7

2.4



(二)招标人的基本权利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人许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

(三)产品完整性

本技术文件所述工艺条件、设备技术要求等只是最基本的,并未包含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这些要求、工艺条件及招标人订货范围提供最合理配置的设备,对所提供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成熟性、合规性及完整性最终负全责。若在安装、投运过程中发现有缺件、坏件等情况,投标人负责免费及时补供,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达到验收标准。

八、技术条件

(一)设备产能

窑车装炉量:各规格产品装车量见产品方案表。

窑车进窑间隔期:2.4小时(可2~4小时范围内调整)。

运行时间:330天×24小时/天=7920小时。

年平均产能:7吨/2.4小时×7920小时=23100吨(进窑量)。

窑内焙烧温度:750~850℃(测点位置确定,上下、2侧温差±15℃)。

电极芯部温度:≮650℃(投标人确定检测方法)。

电极芯部残余挥发份:≤0.4%。

冷却后匣钵表面温度:≤200℃。

窑内压力:0~20Pa(投标人核定)。

能耗:≤50m3/吨产品。

(二)环保标准

实际负荷生产运行时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保要求,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产品装卸过程及隧道窑窑体各处无粉尘、烟气的无组织排放。

外排颗粒物:≤15mg/m3。

外排沥青烟气:≤15mg/m3。

外排二氧化硫:≤50mg/m3。

外排氮氧化物:≤100mg/m3。

外排苯并芘:≤0.3×10-3mg/m3。

岗位噪声:≤85dB。

厂界噪音:昼间≤60dB,夜间≤50dB。

九、技术要求

(一)隧道窑基本结构:

1.窑体基本结构

窑全长89400mm,分为四个区段,入口隔离间、加热段、预冷段、主冷段。窑内容纳36台窑车,其中入口隔离间1台窑车,加热段25台窑车,预冷段8台窑车,主冷段2台窑车。共设4个窑门G1、G2、G4、G5窑外壳为喷塑板结构,并由窑骨架支撑,窑墙由耐火砖砌筑、模块安装及红砖砌筑,窑顶保温绝热材料为耐高温隔板及陶瓷纤维模块。

所有高温烟气管道内保温材料为耐火砖结合陶瓷纤维模块结构。窑车上、下采用迷宫式曲封密封,窑车2侧采用砂封密封;窑车与窑车间采用曲折密封及硅酸铝纤维针刺毯密封结构。窑顶有7个热烟气进口,4个挥发份排出口,8台搅拌风机,窑车台面使用耐火砖砌筑。

2.烟气循环系统

燃气与助燃空气进入燃烧器(S2),经燃烧后进入燃烧室(S1),同窑内返回的沥青挥发份进一步燃烧,所产生的热烟气,经热烟管(L1)及7个进烟口及分支侧翼烟管分别从窑顶部及2侧侧墙进入窑内,对产品进行均匀加热。产品加热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沥青挥发份,由4个挥发份排出口分别进入挥发份循环烟道(L2),再由高温循环风机(F1)送入燃烧室(S1)。高温尾气送入大容积热交换器(Y1),充分利用余热加热助燃空气后,经烟道烟气除尘设备。隔离间、第1、第2窑门罩底端及罩顶处的烟气应通过收集装置经收集后进行除尘处理(包含除尘设备)。

3.预冷区冷却系统

预冷区(D3)冷却系统包括循环风机(F3)、循环烟道、3个烟道蝶阀、热交换器(Y1)和冷却风机(F4)。窑内热烟气在循环风机作用下由窑内抽出并进入热交换器,冷却后的烟气再进入窑内,对窑车及产品进行冷却。热交换器采用大容积结构,提高冷却效率。

4.主冷区冷却系统

主冷区(D4)冷却系统包括冷风进口、排风管道和烟道蝶阀。通过冷风进口将常温空气送入窑内,对2台窑车及产品进行冷却后,由排风管道排出大气。

5.运输系统

该系统由横动车、推拉机构、顶推机、止推机构、装卸车线、回车线链条拉车机构及装卸车线链条拉车机构、窑车等组成。

6.保温、隔热要求

对燃烧室、高温循环风机、烟气循环管道、预冷段管道、废气排放管道等在窑体外露管路和设备要考虑保温隔热或隔离等防护措施,不高于环境温度30℃,防止操作人员烫伤,助燃空气管道外包镀锌铁皮。

7.按国家、行业关于二次焙烧装置的规定、规范进行设计、制造、试验、检验。设备装置布局合理,设计制造便于安装、点检及维护。

通用注意事项:

(1)钢结构焊接方法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耐火材料设计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3)耐火砖砌筑施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4)采用适当的焊接方法和消除应力方法使焊接部分的残余应力为最小。

(二)工艺参数的设定及外排要求

1.工艺参数设定

燃气热值:≮8500kcal/m3。

燃气压力:100kPa。

燃气流量:200m3/h每台窑。

助燃空气流量:2850m3/h。

循环风机(F1)最大风量:800m3/min。

循环风机(F1)最大压头:1400Pa。

燃烧室(S1)工作温度:800℃±50℃。

燃烧室(S1)最高温度:1000℃(超限报警)。

燃烧室出口处氧气含量:≯4%,配套测量装置。

加热及烟气循环系统(各区段的温度压力等参数均为设计参考值,实际运行数值应根据设备运行及产品情况来确定)。

窑加热区必控点温度设定(以下数据为投标人参考数据):

3号车位:300℃(±5℃)。

9号车位:600℃(±5℃)。

10号车位:620℃(±5℃)。

13号车位:800℃(±5℃)。

15号车位:770℃(±5℃)。

17号车位:745℃(±5℃)。

19号车位:725℃(±5℃)。

21号车位:700℃(±5℃)。

25号车位:600℃(±5℃)。

循环风机:(F1)进气温度500℃(±10℃)。

循环风机:(F2)进气温度220℃(±10℃)。

2.外排及其他要求

助燃空气温度:350℃(±10℃)。

外排风机温度:180℃(±10℃)。

主冷区温度:200℃(±10℃)。

出窑后匣钵表面温度:200℃以下。

所有设备冷却水出口温度均:≤50℃。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二次焙烧隧道窑各项主要参数选取说明。

(三)设备运行调节及要求

1.燃烧系统

(1)采用烧嘴形式,要求自动电子点火,先点燃小火炬,再用小火炬点燃燃气烧嘴。

(2)设有火焰监视器,对已着火和已灭火发送信号。

(3)设置可靠的燃气安全防护系统,点火,灭火,再点火,安全防护系统要自动运行,进行系统保护。

(4)燃烧室(S1)的温度靠燃气阀的开度大小来调节,要求自动调节。

(5)燃烧室(S1)含氧量靠助燃空气阀门的开度大小来调节,要求自动调节。

(6)燃气压力频繁出现波动时,应考虑燃气压力的自动调节及压力波动对燃烧系统及温度的影响。

2.加热系统

(1)加热区控温度点要靠热风阀开度大小来调节,要自动调节和手动调节都可进行。

(2)加热区窑内压力要实行自动调节。

(3)3号车位温度,G2门温度,F1风机温度控制要靠手动调节高温蝶阀来实现。

(4)助燃空气温度靠蝶阀的开度大小来自动调节。

(5)主冷区温度蝶阀的开度大小自动调节。

3.运输系统

(1)该系统要实现自动运行。该系统每台设备均能单独启动。

(2)外露的运动设备及零部件,均设置可靠的防护装置,在启动前要有声光警报。

(3)要配备完善的设备安全装置,以保证各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如车位检测信号需要保证可靠性(重点是窑尾车位),防止出现信号故障引起的事故。

(4)各条隧道窑运输系统能够独立完成进车/出车窑车→装卸站→进车线→检修位(线)的操作。

4.运行连锁

为保证整个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各工艺参数按设定达标,各设备的动作要有条件的进行。如G5门打开需要下列条件:

(1)顶推机构处于对中状态。

(2)44门前限位检测处于有车状态。

(3)G5门限位检测处于有车状态。

(4)G4门处于关闭状态。

(5)推拉机构处于原始状态。

(6)G4门处于密封状态。

又如燃烧器S1点火需F1风机处于开动状态;F3风机处于开动状态等。F4风机(搅拌风机冷却)的启动,应根据监测的温度,监测温度达到400℃以上,F4风机就必须启动等等。

5.设备容量

(1)助燃风机(F4):7.5kW。

(2)过程风机(F1):37kW。

(3)冷空气风机(F3):15kW。

(4)废气风机(F2):5.5kW。

(5)过程风机(F5):30kW。

(6)冷却风机(F7):0.75kW。

(7)过程风机(F6):22kW。

(8)搅拌风机(D1—8):4kW×8=32kW。

(9)顶推机液压站:30kW。

(10)推拉机构液压站:7.5kW。

(11)横动车运行电机:2.2×2=4.4kW。

(12)横动车液压站电机:7.5kW×2=15kW。

(13)电动葫芦:1.5×5=7.5kW。

(14)回车线、装卸车线绳拉机构电机:5.5KW×3=16.5kW。

合计:238.15kW(1台窑),此数据为参考,设计总容量不允许超过250kW(1台窑)。

6.对装卸车线及装卸站的要求

(1)该窑的装卸车线要能满足同时停放22台窑车,并实现全自动行走,到达装卸车限位自动停车,进行装卸产品操作。

(2)在装卸站一定区域内设立钢构平台(具体位置设计定),高度与窑车上沥青焦收集盘在同一水平面上,此平台可方便进行沥青收集盘的清理;再在钢构平台上面设置钢构步梯及操作台,方便起吊匣钵挂钩作业。

(3)窑车检修不设专门的运输小车,在窑尾轨道延长线设立一段坑道用于窑车检修。

(4)装/卸站产品装卸区域需要增加排水沟,便于作业完毕后的场地清理。

(5)运输系统自动化采用二维码身份识别或监控识别、光学定位、机械限位,达到系统稳定,构造简单。

(6)2条停车线相互连通,窑体大中修时,保证大修时任何窑车能停在检修线上。

十、对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一)二次焙烧隧道窑的自动化仪表

隧道窑的自动化仪表包括:窑体、燃烧系统、循环烟气系统及冷热交换器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的热工参数的监测和控制。控制采用DCS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实现工艺参数自动调节。

加热区内设置的温度控制点,控制方式为根据测点反馈的信号,按设定的温度,通过PLC控制电动执行器来调节热风阀的开度。这几点温度也可手动调节。

加热区窑内压力的调节也用PLC控制,通过电动执行器来调节蝶阀的开度,开度大小随窑内压力的变化而变化。

燃烧系统采用点火变压器自动点火,先点燃小火,再用小火点燃烧咀处的燃气。设有火焰监视器自动监测火焰,出现故障自动快速关闭燃气阀门保障安全生产。燃烧室的温度靠燃气阀的开度大小来调节,即燃气阀的开度大小随燃烧室测点温度的变化而自动调节。燃烧室的含氧量靠助燃空气阀门的开度来调节,开度大小是随燃烧室含氧量的变化而自动调节。

其他点的温度、压力等只检测不控制。需要调节的阀门手动调节。这些点的信号全部引至上位机,可以随机显示和打印这些参数。

在低、中、高温焙烧加热段分别设置温度仪表,包括窑墙2侧,上中下部均采集温度数据。高温段车位全部设置温度采集点。窑车下部设置温度采集点,监控车底温度,超过150度应声光报警。

(二)窑车运输

1.窑车运输控制三种方式:自动、手动、单体设备控制。自动控制整个运输过程按照所编程序自动进行。手动控制要求有必要的安全联锁。单体设备控制由授权人员完成。窑头、窑尾及侧线设置操作箱能够现场控制。

2.窑车运输由四部分组成。第1部分由窑尾横动车将二烧窑内的窑车拉出并送至窑南侧回车线卸车位自动停止,卸车确认后自动启动,运行到窑南侧装车位停止,等待装车;第2部分是装车确认后自动启动,运行到窑头横动车上将装满产品的窑车推入窑内;第3部分窑内自运行,焙烧结束后,进入下一个循环;装卸车线,由吊车将产品吊出或装入。

(三)搅拌风机及部分冷却风机的控制

这部分设备为单启动设备,设备状态进入PLC并在上位机显示。

(四)二烧窑在运行中停电,会有爆炸危险,要求双回路供电,手动切入。同时要求对窑内着火有应急处理措施、设施和安全连锁。

(五)自动化系统完成的工作

1.设备控制和过程控制(即逻辑顺序控制和回路连续调节)。

2.过程信号的采集和处理。

3.过程参数的设定和监视。

4.操作监视(包括动态模拟图、控制回路显示、温度曲线等)。

5.报警(声音、颜色提示)及相应的报表。

6.进行数据通讯。

7.系统各项数据能够长期存储(3年),具有历史曲线查寻及导出功能,可生成报表并打印。

(六)主要设备的选型原则

操作、监控用上位机选用工业计算机,WinCC7组态软件;可编程控制器选用西门子S7—1500系列及远程I/O,并提供以太网接口,模拟量选用具有PID调节功能的模块;现场监控计算机和摄像头选用国产品牌。该系统上位机人机界面系统包含2台工控机(研华品牌)、2台显示器戴尔27寸、键盘、鼠标、打印机(佳能品牌)。上位机实现中控操作、工艺流程画面组态、数据监控和工艺数据采集报表生成打印,仪表控制采用DCS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实现工艺参数自动调节。

热电偶根据工艺要求的测点温度,全部选用K型带铠装热电偶。燃气压力和流量传感器选用隔爆型的,其他仪表的选型根据工艺要求选。

窑内的温度调节要求即时、准确、可靠,并且动作比较频繁,所有执行器选用德国品牌产品。

电气元件选用西门子、施耐德、ABB品牌;变频器选用西门子、ABB;电缆选用上上、江苏远东、众邦。

2条窑的电气及自动控制要求相同。

中控室能够实现窑体所有设备的远程操作、监控。

(七)控制室

隧道窑的控制全部设置在中控室内,控制屏并排放在一起。铺设防静电地板或阻燃地板,室内安装空调。

(八)电气控制

现场所有设备的电源控制全部经过端子箱过渡后接触主控室,不同电压等级电源信号需单独配柜。窑体电动机全部采用高效节能电机,窑体风机电动机绝缘等级为H级及以上,耐高温180℃。所有电缆全部采用耐高温、耐腐蚀阻燃电缆。

十一、对设计方案及图纸资料、员工培训的要求

(一)设计方案及图纸资料

设计方案应经过讨论后确定;全套设计图纸(蓝图)应在施工开始前提供。

(二)员工培训

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调试及负荷试生产初期对隧道窑检修技术人员、岗位操作员工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培训,培训效果达到能够独立维修和熟练操作。

十二、其他

各仪表、阀门、控制器等均需考虑失效时产生的后果,需保证关键控制零部件的联动、备用,保证系统不能因为个别控制元器件的临时失效而影响生产运行。

在各循环管路均需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标志循环介质和方向,标记需规律整齐。

投标人负责二次焙烧隧道窑范围内的保温、油漆和防腐、防护设计、供货、施工,包括设备、管道、阀门及附件等。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进行净化和油漆。

在必要的部位,应采取防尘及保证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

设备系统本体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消防等设计。

所有的高温阀门、调节阀和其驱动装置应采用质量可靠、性能良好、有3年以上运行保障的设备。

所有由投标人自制设备,要求活动部分要防锈、润滑。

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技术协议前书面形式提出2家以上各零部件、备品备件、易损件(自制件材料、制造辅料、泵、阀、控制元件、仪表、传感器、执行机构、电缆、液压、油漆等)的品牌建议,由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再签订合同、技术协议。

十三、涂漆、包装、运输及交付

(一)涂漆

钢结构在涂装前钢材表面需进行预处理,以增强油漆的附着力。油漆颜色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执行,安装在设备上的扶手采用Y07中黄;各电线管、配线槽、电线架、配电柜采用B05海灰。2层底漆,2层中漆,2层面漆,均为喷漆。设备除锈后应将其内部的残留物清理干净。设备、管线、阀门等除锈后刷防锈漆2道,再刷调和漆2道。阀门刷银灰色。

油漆选用永新牌、宝塔牌、星鹿牌。

重要部位油漆需要耐高温400℃。

仍有未述及的设备表面涂装,投标人向招标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参照执行。

(二)铭牌

投标人应在设备适当的部位安装永久性的、由316不锈钢制成的铭牌,铭牌的位置易于观察,内容清晰,其安装可采用不锈钢支架和螺栓固定,但不允许直接将铭牌焊到设备上。

进口设备应同时拥有中文铭牌及外文铭牌。

仪表:名称、规格、型号、仪表位号、许可证编号、监检章、制造厂名称、编号、制造日期,其他设备均照常规执行。

(三)包装

所有供货应有完善的包装,包装应符合《建筑机械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包装方法由投标人提出,并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由于交付产品包装不良引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由投标人负责修理、更换或补充供货。

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包装与包装标识。

(四)运输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必须符合在大气温度-20℃~50℃、相对湿度90%情况下运输的要求,贮存要求由制造厂根据兰州地区的气象条件提出。运输中应防腐蚀、防碰撞,堆放时应防止构件变形。

投标人负责将设备送至项目现场。

(五)交付

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设计、制造、检验、出厂前的调试、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

交付地点:方大炭素项目现场。

(六)安装

安装方案:现场平面施工场地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表、机具配置表、人力资源配置表、焊接工艺方案、过程质量控制方案、需招标人配合要求条款等。

安全方案:风险分析表、处理措施方案、资金、设备投入表等、应急预案等。

吊装方案:吊装设备位置、受力点、方案论证依据等。

调试方案:调试内容、调试标准、验收方式等。

十四、各方责任与设计设计范围

(一)各方责任

1.投标人

(1)投标人在中标后1周以内,根据工艺参数及要求和项目节点编制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系统的进度计划,交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执行。

(2)投标人提供工艺参数及要求结合招标人操作习惯进行图纸设计。投标人负责整套系统的总体设计、技术总成,且对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系统的完整性负责。

(3)投标人负责成套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运输、安装调试。

(4)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公辅需求条件和招标人接口条件给设计方。

(5)投标人对电气传动和电控系统等电控系统负责,并对提出的整套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的完整性负责。

(6)投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培训、开车调试、保运及现场指导。

(7)投标人负责系统的现场安装、调试、单体试车、空负荷联动试车、负荷联动试车。并提供测试数据和合格证书。

(8)投标人负责成套系统各设备功能运行的正常良好,保证试车完毕达到工艺要求,保证系统迅速顺利进入运行状态(1个月以内完成,保运3个月)。

(9)提供使用操作、维护维修的说明书。

(10)对用户的技术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招标人

(1)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水、用电、用气需求,进行本系统的用水、用电和用气的接点指定。

(2)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给的设备图纸进行布置、基础设计。

(3)招标人需将有关数据提供给投标人,作为投标人设计的依据。

3.设计分工


序号

项目

设计分工



招标人

投标人





投标人设计范围



1

投标人设计范围内的机、电、仪设计


DD



2

投标人设计范围与招标人设计范围的接口设计


DD



3

关键零部件(压力容器等)的设计计算说明


DD



4

设备电、仪控制设计


DD



5

设备的热工设计


DD



6

投标人设计范围内配管、基础条件、配线工程


DD



7

设备平立面布置设计


DD



招标人设计范围





1

界面外招标人范围内设备工作所需的土建、公辅介质管路、电气与仪表配管配线等设计

DD




特别说明:

(1)表中DD表示详细设计,基本设计由详细设计方负责。

(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给定的场地布置范围内合理布置设备。

(3)并在设计审查时提供设备布置图给招标人确定。

(4)除招标人范围内设备所需的土建、公辅介质管路、电气与仪表配管配线等设计之外,其余部分设计均需投标人负责,并保证系统设计的完整、可靠、有效。

十五、技术资料的交付内容与要求

(一)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内容及提交时间

投标人负责按进度要求提交给招标人能满足工厂设计的资料要求、部分机电配套件清单及供货要求二次焙烧隧道窑的基本设计审查用文件资料、出厂检查、施工安装、调试、生产操作及维护保养等所有有关资料。

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及提交时间如下:

1.交付资料

需提供的主要技术文件:


序号

资料名称

交付时间

备注

1

主体设备及配套设备基础图,各受力点动荷载、静荷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

系统对公用条件的要求

3

各接口尺寸及接口位置

4

外配部件相关资料

5

系统装配总图及外形尺寸

6

公用工程消耗指标(保证值)

7

二次焙烧隧道窑系统用电容量

8

设备的技术规格及性能指标

设备发货前(制造厂)

发货前提交,设备到货后检验时双方确认方认为资料交付成功

9

设备的总重及各组成分项重量

10

装运件最大重量和外形尺寸

11

电线和电缆表

12

易损件清单及更换周期

13

该设备出厂的产品质量标准

14

产品合格证书、操作手册、保养维护说明书

设备到货时(交付现场)


15

专用工具清单

16

非标加工备品备件的图纸

17

各需报检的特种设备等的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

18

需提供外购件生产厂家,外购配套件、各组成分项需分别报价

特别说明:

(1)外形图应包括外形尺寸、重量等。

(2)产品安装、操作、维护使用说明书,含安装使用要求、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日常操作及维护要求等。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上表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资料。

(二)技术资料的提供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提供的表格要求提交资料。执行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份数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电子文档格式文字为Word,图纸为AutoCAD(.dwg文件格式),所有计量单位都采用公制(需按照招标人所提要求保证招标人正常读写)。

(三)施工及安装备品备件清单

提供安装调试试车的材料和易损件(含消耗件)。

设备备品备件清单和非标设备制造图纸。

提供特殊工具或检修工具。

十六、设备检验要求及现场验收

(一)设备监造

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或招标人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设备监造内容和设计制造方案(明确制造时间、监造内容等),并由招标人审核和认可。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监造内容:


序号

监检部件

监造(检验)内容

监检方式

H

W

R

备注

1

投标人填入

外观、性能、报检


2

投标人填入

外观、性能、报检


注:R—文件见证,W—现场见证,H—停工待检。

(二)检验要求

1.出厂前投标人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2.招标人根据有关标准及合同进行检验、验收。

3.有关质检、环保、安全等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检验。

4.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必须进行出厂质量检验、检查和试运行,合格后才能运出,并且必须出具出厂质量检验书、试验和试运转数据及合格证书。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及招标人确认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并列出有关规范和标准名称。

6.合同生效的1个月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检验大纲,包括:

(1)设备名称及规格。

(2)检验项目。

(3)检验方式、所使用的草图和工具。

(4)检验采用的标准号。

(5)评判基础。

该大纲须经招标人确认,如果招标人对检验大纲有不同的观点,双方要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大纲份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7.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主要设备的制造进度(包括项目号、设备系列号、设备名、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地址、制造时间、预计的装配和检验日期等),份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8.招标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投标人的工厂和投标人的检验人员一起对将被检验的设备进行调查和出厂检验。

9.在设备装配和检验前1个月内,投标人应通知招标人。双方应对设备进行联检。双方应在人员、时间的安排及其他实际事务的处理上对联检事项进行周密的安排并取得一致意见。

10.在联合检验之前,投标人将向招标人的检验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检验资料,资料要求1式2份。检验完成后,投标人将向招标人的检验人员提交联检记录,1式2份。

11.在设备联检期间,投标人应为招标人的检验人员阅读技术资料提供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检验工具、仪器、测试设备。如果招标人的检验人员要求超出检验大纲的检验项目,额外的检验项目将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

12.出厂检验原则上按照检验大纲和联合检验主要设备的附表进行。如果选择检验的设备有某个数据不能满足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整个设备进行检验。

(三)检验项目

1.钢构件是否完成了预处理。

2.油漆表面质量、粘附力、油漆颜色。

3.焊缝直观检查(目测检查按GB6417技术要求,焊缝表面不得有可见的明显缺陷)。

4.高强度螺栓或精制螺栓连接的螺栓孔和拼接接合面加工质量(目视检查是否有变形和异常)。

5.耐火材料尺寸公差。

6.对吊装的吊耳布置和重心位置标记是否合理和清楚(目测检查)。

7.各电气设备外形尺寸、颜色、材料、形状、保护结构,电气柜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布线整齐(目测检查)。

8.各电气设备是否有锈蚀,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及铭牌注意事项,端子线号,接线盒、电线电缆排列布置走向是否合理,各端子号是否清楚、正确(目测)。

9.所有机械部件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安装或预组装,再安装箱单和标准图拆卸、标号、发运。

(四)窑体部分检查

1.窑体总长、总宽外形尺寸检验(长、宽、高标准按自由公差检查)。

2.耐火材料尺寸检查(按技术要求及自由公差检查)。

3.关键设备尺寸检查(按技术要求及自由公差检查)。

(五)砌体验收

按照《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17和《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2014进行验收。

(六)试运行

调试应由双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参加。在设备初次启动后的运行中,应对设备工况进行测定和记录,以保证今后设备的经济运行。由投标人参照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通电试运行方案,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参照执行通电试运行(通电试运行包含单体试运行、空负荷联动试运行、有负荷联动试运行)。通电试运行由投标人负责执行,由招标人负责监督审核。

1.负荷试车依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2.单体试运行、空负荷联动试运行均需对运行过程进行记录,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盖章。

3.二次焙烧隧道窑焙烧品工艺指标的检验与负荷试车同时进行。

4.负荷试车应在生产线空运行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小批试车加工并达到工艺要求方可进行。

5.招标人准备试车所需的电极(规格及品种按照招标人要求),参照通电试车方案连续试车,对每1根电极做好标记并做好试车记录,每1批样品送检理化指标,工艺要求按照达到双方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参数为准。

6.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设备的生产效率(以稳定生产出符合合格率要求的产品为准计算)进行记录。

7.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设备运行温度、设备噪音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粉尘(以稳定生产出符合合格率要求的产品时)进行检测并做记录。

8.各记录均需由投标人签字盖章,作为考核依据。

(七)验收

1.设备尺寸精度的验收:根据投标人合格证参数指标进行验收,在投标人现场预验收,在招标人现场终验收,由投标人负责检验,由招标人监督。

2.特种设备验收:根据现场情况,招标人对特种设备(安全阀等)进行现场验收,由投标人负责检验,检验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由招标人监督验收。

3.工艺指标验收:招标人选择验收使用的焙烧品产品和数量(按照合同规定由招标人选择规格),按照招标人规定的工序加工,连续加工,达到设计的温度参数要求、将产品送检测中心检验挥发分,符合合同要求,即为整线加工工艺指标合格。

4.系统功能验收:在进行工艺指标验收的同时,进行系统功能验收,各系统的工艺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即为系统功能验收合格。

5.生产效率验收:进行工艺指标验收时,同时进行生产效率验收,加工时间及装产品量符合合同要求,即为生产效率验收合格。

6.环境要求验收:进行工艺指标验收时,同时进行环境要求(噪音、烟气、粉尘)验收,环境要求要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即为环境要求验收合格。

7.各个项目的验收均需在验收前由投标人提出验收方案,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验收。验收检验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八)备注

1.根据本要求,制造厂要列表,表中包含:序号、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和工具、检测标准、判定标准、自检记录、检查者和检查日期、抽检记录、检查者和检查日期。

2.设备配套件按国内优质品牌配置。

(九)出厂合格证书

1.各风机的出厂合格证书。

2.窑车出厂合格证书。

3.各电控柜配套件出厂合格证书。

4.各电气元件、操纵开关、调速装置出厂合格证书。

(十)二次焙烧隧道窑现场测试要求

1.符合招标人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

2.所提供二次焙烧隧道窑设备须满足现场各项性能参数,性能测试期间,由于设备自身原因造成未能达到性能要求的,经过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连续2次处理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性能的,必须在10天内免费更换。

十七.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

1.主要零部件均应进行工厂试验,并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招标书要求。

2.用于转动零部件的材料,应有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

3.采用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应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

4.设备转动件的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和图样规定,进行材料机械性能试验。

5.投标人应有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要求的措施,其中还应包括电机等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

6.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3)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4)各项试验报告

(5)电气试验报告

(6)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性能规范。

(二)服务承诺

1.投标人应对系统的工艺设计、机械设计、控制设计、热工设计、环保设计等作出保证,保证其所供应的设备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内的各项性能指标优于最新的国家标准。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并能满足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的要求。

3.在招标人选用设备恰当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规程的条件下,从投标人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者连续运转不超过12个月(取时间较长者),设备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投标人应该免费为招标人更换或修理设备零件部件,如因此而造成招标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对其予以赔偿。

4.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投标人应当在投运之后的2年以内免费维护维修,维修整个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在产品质保服务期中,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及时接听的电话服务。

6.投标人每半年至少回访1次,并不定期到达招标人现场巡回进行访问,经常征求招标人意见,以加强与招标人的联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7.届满6个月时结合投标人巡检情况,将向招标人提交1份有关二次焙烧隧道窑生产线系统及各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的报告。

8.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保证2小时内有答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解决问题,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9.在产品质保期结束前投标人将为招标人二次焙烧隧道窑系统免费进行1次综合性的检查,并免费矫正发现的问题,同时提交1份使用维护情况的综合报告。

(三)试验及要求

1.材料试验

材料应根据有关标准进行试验,并提供非破坏性试验的资料。

2.工厂试验

(1)投标人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必须的试验,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招标人。

(2)性能试验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厂家应拥有所提供设备的测试能力。

(3)设备出厂试验日期之前7天,向招标人提供运转试验的详细程序,在招标人同意后,通知招标人派人监督出厂运转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12小时),并提供检验报告,合格后作为初步试运验收。

3.现场试验

(1)招标人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试验标准和方式由双方共同商定。

(2)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投标人必须在现场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十八、服务

(一)投标人人员派遣

投标人必须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车和功能测试过程中负责技术服务人员的派遣。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日期,在24小时内派遣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设备安装时由投标人派员到现场对安装图纸和安装技术,当面向招标人进行讲解,并进行现场指导使用,处理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碰到技术质量问题。指导人员的人、月(天)数在投标文件中报出,人、月(天)数包干使用。

2.投标人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基本设计交底及其他必要的设计联络。

3.在设备安装和试运转直至合同规定的质保期间,投标人应及时处理出现的解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在合同产品质保期内,对非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人有义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并提供配件和修理,配件和修理费用由损坏方承担。如属设备设计或制造缺陷引起的损坏,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及时修理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投标人应长期以优惠价格向招标人提供备品备件。

5.对招标人选购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中标人有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6.投标人有长期提供设备易损件或其供应商名单的义务。

7.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免费培训现场安装、操作运行和维护人员。

(二)招标人人员派遣

招标人有权自费派遣生产和维护人员到投标人所在地进行技术培训。

招标人有权自费派遣设备检验人员到投标人所在地进行设备出厂前检验。

(三)售后服务

1.至少半年内回访1次,了解设备使用情况。

2.接到招标人通知24小时内,派有关工程师到现场解决问题。

3.在设备投入使用12月内,免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十九、保证及考核目标

现场生产运行1个月后进行考核,考核时间7个工作日。

(一)保证值

本表述所列要求除标明参考之外均为必须满足项,与国家强制法规和标准矛盾是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执行。

制造厂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因制造原因引起的任何缺陷、故障、损坏负责,并对质量可靠性担保。

(二)考核值

每1项经限时(在1个月内)第1次整改后仍未达到本技术要求,考核合同金额1%。

因投标人制造原因经限时(在3个月内)第2次整改仍未达到本标书要求的,考核合同金额10%。

因投标人制造原因,无法取得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导致设备无法按照项目进度正常投运的,由投标人按照合同金额120%赔偿招标人。

二十、技术文件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提供资料方式:需提供蓝图8份,竣工资料4份。

二十一、品牌及要求

序号

配套件名称

备注

1

变频器

西门子、ABB

2

配电柜、电源柜控制柜、操作箱

防护等级IP55

3

电线电缆

江苏远东、上上、众邦

4

控制柜、接线箱等

PLC采用西门子S7—1500产品

5

限位开关

施耐德、欧姆龙

6

超载限制器

施耐德、欧姆龙

7

导轨润滑设备

国内优质品牌

8

液压站

国内优质品牌

9

液压缸、液压阀门

德国力士乐

10

油泵

德国力士乐、台湾油研

11

液压阀组

德国力士乐

12

液压密封件

博士、力士乐及同级以上

13

高温风机(均热风机)

天津尼特、南京诺方、四平宏联

14

循环风机

天津尼特、南京诺方、四平宏联

15

耐火材料控制

提供相应材料的理化指标

16

燃烧器

燃空比比例控制、含自动点火和火焰监视器

17

热电偶

重庆川仪、安徽天康

18

电动蝶阀

阀板材料Cr25Ni20

19

匣钵(δ=6)

材质为0Cr18Ni10Ti

20

沥青底盘(δ=8)

材质为Q245R

21

窑门

保温保护层材质为304不锈钢

22

天然气调压箱

重庆山城、河北安兴、成都华泰

23

电气元件

西门子、ABB、施耐德品牌

24

工控机

研华品牌

25

轴承

日本NSK、瑞典SKF品牌

26

摄像头

海康威视数字高清、组态软件要正版

27

显示器

戴尔27寸

28

打印机

佳能品牌

说明:未做指定的配套件,要求使用国内名牌产品,并提供分项报价。

二十二、备注

该技术文件中关于对投标人技术要求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均转换为对中标人的技术要求。



标签: 总包 生产线 隧道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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