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礼舍江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南华县礼舍江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礼舍江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以楚水复〔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南华县礼舍江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南华县礼舍江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第一标段 (一街河主河道0+000.000~1+400.000以及草甸发河支流与一街河汇口段(0+000.000~0+450.00)总投资合计约454.89万元;第二标段(一街河主河道1+400.000~3+400.000),总投资合计约362.99万元。

2.2建设地点:南华县一街乡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一街河治理段及其支流草甸发河汇口治理段。一街河治理起点为草甸发村,终点为杨家地村,治理河长8.77公里,两岸治理堤防长9.533公里,并对其与支流草甸发河汇口段进行治理,治理河长0.45公里,两岸治理堤防长0.661公里。共计干、条支流汇口治理河长9.22公里,两岸治理堤防长10.194公里。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段)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并完成(起始时间以中标公示截图为准)过2项或以上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万元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且须有行业监管部门签字盖章为准)(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此项不考核)。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并完成(起始时间以中标公示截图为准)过1项或以上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万元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且须有行业监管部门签字盖章为准)。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应承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或以上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万元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交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即C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员、财务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证明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表格形式提供查询网址,查询账号及密码)。

3.7投标人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3.7.2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7.3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7.4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2017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及相关证明网页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7.5提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其它要求(各标段)

4.1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执行;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4.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具体数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5、投标报名要求

5.1投标报名要求(各标段)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3月12日08时00分至2020年3月16日23时59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www.cxggzy.cn)找到所投标段进行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工具下载里的相关最新的编制系统,及时更新安装后重新安装驱动程序安装包。

5.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4月7日09时00分前)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二标段: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5.2.1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

一标段:****************-****

二标段:****************-****

(注:“- ”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四位阿拉伯数字,详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对应菜单内),登录系统后自行查看,必须以此账号(包含“- ”四位阿拉伯数字)为准缴纳保证金,短横杠“-”必须输入。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并打印缴纳回执。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注意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检查,是否绑定成功,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

(3)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www.cxggzy.cn/fwzn/xzzq网址到“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

5.2.2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一一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3)系统提交投标保函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带纸质保函原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系统内确认保函信息。

(4)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或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人(代理公司)按要求退还银行保函。超期未退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退还,交由收取人按规定处理。

5.2.3投标保证保险:

(1)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2)在“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3)投标人自行在交易系统上分配保证保险,打印回执。具体操作为:进入“投标保险保单一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分配完成后,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检查是否分配成功,能否打印回执,分配成功能打印回执,即为缴纳成功。

5.3其他事说明

5.3.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5.3.2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3.3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应将相应的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缴纳回执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由代理公司审核、保管、退还及违约追缴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标段)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3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递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各投标人应把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还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

根据《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查验管控疫情重点地区来楚返楚人员的紧急通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楚公管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开标时,需递交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方可参与现场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礼舍江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屯路8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8*****815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铂金大道羊肠新村31栋6号

系人:刀工

电话:186*****379

2020年2月26日



附件1

投标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 月 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属于疫区、没有与疫区人员接触、不属于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40~6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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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治理 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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